烈奇被依内带到部落中央的大片空地,这里聚集着几乎所有人的部落民,足足两三百人。
已经转冷的气温也被篝火和人气烘得热火朝天。
他们围绕着一个木雕像,举行着原始的自然崇拜仪式。
雕像涂成五颜六色,形态抽象,既像人,又像动物,烈奇一时分辨不出究竟是什么东西。
一些盛装的女巫手拿弓箭,在乐器演奏下,围着雕像表演傩舞,张牙舞爪,口中不断出尖锐的呼和声。
烈奇看到了老丈,他正和最初给自己熏烤身体的原住民老太太说话,那个老太太就是老丈的妻子,也是依内的母亲。
因为老丈的特殊性,他们两口子也是部落里唯一的纯爱家庭。
依内拉着烈奇跑到父母身边,说了些什么就走了。
“烈奇啊。你来了。”
“老丈。今天是什么日子?”
“立冬了,今天是每个季度一次的祭神日。大家在向大猫神祈求能平安度过冬天,保佑部落能生生不息。”
大猫神?
这么看的话,那座雕像似乎稍稍有点猫科动物的形态了。
祭神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烈奇不时用余光看看老丈,犹豫着要不要找借口离开。
这时傩舞表演结束,换成了六对年轻男女上场,依内也在其中。
她和肯启那手牵着手,满脸笑容。
烈奇认得,就是当初准备给自己一个痛快的原住民青年。
这些男人赤裸上身,全身只用皮革围着腰,他们一登场,所有部落民都出热烈的欢呼。
随后女人下场,负责祭祀的萨满捧着一样皮革包裹的东西上场了。
她揭开皮革,高高捧起,部落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那样东西牢牢吸引。
即便烈奇也不例外。
那是一柄骑士军刀。
军刀有着漂亮的弧线和细长的刀身,在月光下反射着犹如白银灿烂的刀刃,装配了黄铜护手的短柄握把。
当骑士纵马挥砍时,这种重心靠前的形制可以带来相当优异的手感,只需要单手握持,就能借助马的冲力获得比双手刀更强的劈砍力度。
烈奇就亲眼目睹,这种形制的军刀在他眼前砍下了……
“呕!”
烈奇弯下腰剧烈干呕。
“烈奇,你没事吧?”老丈询问。
“我没事!”
烈奇摆手示意,双眼死死盯着那把刀,眼球上密布血丝。
“老丈,那把刀是。”
“那口刀啊!是邪魔之刀,也是这次祭神仪式的奖励。”
“邪魔之刀?”
“一年前,部落遇上一个杀不死的邪魔,我们失去了七个骁勇善战的战士,最后靠把邪魔推下悬崖才赢的。这口刀就是邪魔留下的兵器。被压在大猫神脚下已经一年了,今天重新取出来,是神赐给部落里最勇猛的战士。”
杀不死的邪魔,那一幕幕惨烈片段在脑中闪回。
烈奇不再询问,场上的青年们已经徒手缠斗在一起。
令烈奇感到意外的是,这些青年并不是像野人一样乱打,而是拳打脚踢,擒拿摔跤,混乱中带着章法,打起来不仅拳拳到肉,而且极具观赏性,一看就是精通武术。
所谓武术,其本质就是解决矛盾的暴力手段、运用武器的技术。
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种族,人都是两只手两只脚。
只要有一定的战争历史底蕴,那么武术展到后来,都是大差不差的,只是适应不同环境展有所偏向,没有优劣之别。
比如华夏之地有武林高手,欧洲同样有剑术大师,甚至因为欧洲长期私斗成风,那里的民间无甲械斗水平更强,展出了大量适合私斗的兵器。
比如迅捷剑、袖底火枪等等。
所谓袖底火枪,就是在袖子里藏一把巴掌大的小火枪,这种小火枪因为工艺问题,只能装一子弹,而且精度很差,离远了就打不中人。
但是在决斗中对方进攻时,近距离冷不丁来一枪,基本上战斗就结束了,不说阴险不阴险,就问厉害不厉害。
这招欧洲剑士来华后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枪反之术,名气大到哪怕是烈奇这个乡下小子也曾听说过。
当初罗汉还在时,偶尔也会聊起故国武林事,每次提到欧洲剑士,脸色都十分凝重。
而华夏人口众多,民间管制严厉,小矛盾得不到解决,往往会随着时间积压成大矛盾,最后演变成大规模械斗收场。
单兵作战在这种混乱场景下作用微乎其微,所以相较于个人械斗水平,更注重多人混战中不同武器之间的配合,也就是指挥兵团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