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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迷踪步(第1页)

如老丈所说,烈奇身体的恢复度快到不可思议。

自那日开始走动后,烈奇身体一天好过一天,但老丈一直不允许他出门,认为他虚弱不能见风。

这些日子,他像一只孤僻的野兽躲在帐篷里,几乎不和任何外人交集,只是默默观察这个原住民部落的生活。

即便语言不通,烈奇通过观察,也从这些当地土人的生活举止中看出些什么。

这里的女人地位很高,不用耕种和狩猎,专门负责编织、医疗和生育。

每一个帐篷都是女人的所有物,男人需要经过许可,才能留在里面过夜,而且每次过夜,都需要留下一些生活物资。

一些岁数稍微大点的女人,甚至不止一个男人。

在他斜对面一个女土人的帐篷,他就看到有三个不同的男人在那过夜。

而这个女人养着十多个孩子,也不知道父亲都是谁和谁,这些孩子好像也并不在意。

这些孩子到了一定年龄,男孩子就会被母亲赶出帐篷,开始为了和女人过夜而拼命劳动的一生。

只有精通医术的老丈是唯一的特例。

加上依内时不时表现出的强势来看,烈奇基本确定这里是一个比较原始的走婚形式的母系氏族。

这对过去的烈奇来说,或许是一场新奇的见闻,但对此时的他来说,除了复仇以外的一切,都没有什么意义。

他只想让身体尽快复原,离开这里,去砍下柳少允的脑袋,告慰血海亡灵。

帐篷里,烈奇像一只动物园里有刻板行为的动物,低着头来回走动。

如果仔细观察,会现他跨出的一步,偶尔会出现来回晃动的拖影。

这是人眼在捕捉高移动的物体时,视网膜残留的影像。

烈奇看似慢慢走出一步,实际上腿已经来回摆动了数十次。

龙影血授迷踪步,他每天都勤练不辍。

经过多日的练习和研究,他已经有所心得,在他看来,这门武学的一切练法都只为一个目的,就是让度变快。

也就是提高人的神经反应度。

龙影血授时曾经说过,迷踪步虽然称为腿法,本质上是战阵以及使用兵器的技术,原因就在这里。

度永远是使用兵器最重要的一项素质,兵器相接时,在对方打中你之前,你的兵器率先击中对方,往往战斗就结束了。

尤其如今已经是火枪时代,反应度的重要性,更是一骑绝尘。

而迷踪步,就是通过特殊的运动方式,调动内家真气去刺激锻炼神经系统,使人拥有更敏锐的感官,以及更强的神经募集能力,调动身体挥出更大的力量。

来回走了一百趟后,烈奇只是额头出了一丝丝细汗,对比昨天,今天的体力表现明显更好了,甚至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得多。

只是。

烈奇脑海中闪过柳少允中枪不死,以及和罗汉交锋的画面片段。

罗汉几十年苦练的功力,甚至连快枪手比尔的拔枪术都能反应得过来,却没能在柳少允的手下撑过几招。

现在的自己,又能有罗汉的几成功力?

更何况柳少允背靠江南道、花旗财团两大靠山,以现在的自己,想要报仇根本难如登天。

混账!你这个废物!

烈奇心一乱,脚下也跟着乱了,他踉踉跄跄跌倒在地,胸口郁闷到阵阵作呕。

“啊。”外面传来女人的惊呼。

抬起头时,他瞥见门帘外有几道身影,以及几束火辣辣的眼神。

目光交汇,原来是几个印第安女人在外面偷看他,交头接耳,不时露出在烈奇看来很淫的笑容。

其中一个女人大着胆子掀开门帘想要进来。

这时依内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像条护食的小狗,对着她们大喊大叫。

几个女人表现出心虚害怕的模样,低着头快步离开了。

依内气势汹汹地走进帐篷,指着烈奇用汉语喊道“你!”

然后指着自己“我的!”

又指向外面的女人,接着挥舞手臂“她们的,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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