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内。”烈奇叫了她的名字。
依内露出笑容,情绪稳定下来。
烈奇指着自己“我。”拍拍胸口,“已经好了。”
又指着外面,然后食指和中指模拟两腿走路“想去看看我的朋友。”
依内仔细思索了一下,接着摆手“不中。”
可能是怕烈奇不高兴,她急忙又解释“孬孙。”
她手比划成手枪的模样“啪啪啪。”
烈奇理解了她的意思,孬孙指的应该是赏金猎人。
花旗政府西进的历史中,与原住民生了直接且激烈的土地纠纷。
伟大的华盛顿对待原住民可没有那样资本主义,他没有准备像对西班牙人那样,向原住民花钱购买土地亦或者是合作开。
他向花旗公民下达了“头皮令”,每剥下一个原住民男性的头皮,就可以向政府换取一百美元的赏金,女人和小孩的头皮也值五十美元。
落单的原住民遇上他们,可以说九死一生。
这对她来说很危险,烈奇打消了念头,准备自己想办法认路。
太阳西落,烈奇如往日喝下老丈送来的草药,心里琢磨怎么开口向老丈道别。
他们父女对自己有救命之恩,哪怕再迟钝的人,也能看出对方有要他“以身相许”的意思,救命之恩就这么走了有些说不过去。
但是血仇不可能不报,如果留下,他们和自己沾染上关系,只怕会连累到整个部落,搞不好落得个丁蟹报恩家破人亡的地步。
所以无论如何,哪怕被认为是白眼狼,他都要趁早离开才行。
就在烈奇拿主意的时候,他注意到外面的气氛比平日热闹。
电力没有普及的年代,点亮夜晚的光就是奢侈品,哪怕当初矿场的洋监工,都还在用煤油灯,更遑论相对原始的美洲部落。
往常这个点,女人已经把孩子们召回帐篷,男人则一部分留宿帐篷,一部分轮流守夜,氛围会趋于平静。
但今晚不同,太阳已经落山了,烈奇还听见孩子们在外面跑。
他掀开门帘一角,意外地看到一片灯火通明的景象。
部落民们正不计成本地点亮篝火,穿戴着不同平常的华丽衣裳,好像在庆祝什么节日。
白天的老丈没有和他提起过,可能是出于什么原因不想他参加。
烈奇放下帘子,离开的念头一旦生出来,就怎么也止不住了。
不过不告而别总是不好,应该先留封信道明原委才行。
这个片区的原住民文明相对落后,原本是没有书写工具的,好在有个老丈几十年混下来,明创造了一些“舶来品”。
其中就有笔,软笔硬笔都有,用来记录他治病和草药心得。
烈奇住的就是他的帐篷,这些东西自然也有。
他从旧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挑了一支颜色较为鲜明的赭石笔落笔。
“恩公台鉴
今不告而别,非余寡恩背义也。实仇毒在骨,不刃难雪。更恐不祥之躯,累及良善,不得已留书致意,伏望恩公海涵。了后若得残命,余必衔草以报厚德。
负恩客,泣书叩,勿寻。”
烈奇放下笔,将信摊平放在面前,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响头。
随后将信摆在显眼处,用布裹头,准备趁乱先离开部落再说。
就在他前脚刚迈出去,门帘忽然被人从外面掀开了。
烈奇眼疾手快坐回地铺,用屁股盖住书信,跟没事人一样。
“烈奇!”
是一袭盛装的依内,她眉开眼笑地比划着什么,上前抓住烈奇的手,硬把他往外拉。
烈奇偷偷把信塞到毯子底下,被依内拉到帐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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