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的正式道歉在四十八小时后布了。
那是一篇措辞严谨的道歉信,一看就是团队操刀的。信里承认了“未经授权使用和改编陈默老师作品”的事实,表达了“诚挚的歉意”,承诺“下架所有相关视频和音频”,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合理赔偿”。信的末尾有一段话是潇潇自己写的——我能看出来,因为措辞突然变得不那么工整了:
“我知道道歉可能无法弥补已经造成的伤害。我确实是《杜甫》这歌的听众,也确实是出于喜爱才唱了它。但我忽略了喜爱不是权利,感动不是许可。我欠陈默老师一个真正的对不起。”
我读完这段话,坐在窗前看了很久的夕阳。
那天北京的夕阳很好,天边烧成一片橘红色,像一块被揉皱的绸缎。楼下的马路上,放学的小孩在跑,一个穿黄背心的外卖员在闯红灯,一只橘猫蹲在垃圾桶旁边舔爪子。
世界照常运转。太阳照常落下。一切都在继续。
我拿起手机,给老方了一条微信:“我不追究了。”
老方秒回:“确定?”
“确定。”
“好。那我跟他们谈赔偿的事。”
“赔偿不用谈了。让她把演唱会上那歌的收入捐给一个帮助独立音乐人的基金就行。”
“……你确定?”
“确定。”
“陈默,你有时候真的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就什么都别说。”
我放下手机,又看了一会儿夕阳。那根刺还在。它没有因为道歉信而消失,也没有因为我的“大度”而萎缩。它就在那里,安安静静地扎在我创作的器官上,每一次呼吸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我知道它不会走了。
那不是一根普通的刺。那是一根用“绝无恶意”做成的刺,用“改编也是一种创作”做成的刺,用“老艺术家不要太玻璃心”做成的刺,用“致敬”这个词做成的刺。它扎进去的时候没有声音,拔出来的时候会带出血肉,而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承受那个伤口。
所以我选择不拔。
我选择带着它活下去。
这件事过去之后的一个月里,我照常生活。写歌,弹琴,健身,做饭。我去了一趟菜市场,买了一棵白菜、两根葱、一块姜和一斤猪肉。卖猪肉的大姐认出了我,说:“你不就是那个……那个唱歌的吗?你那个什么……杜甫……我儿子天天听。”我笑了笑,付了钱,拎着菜走了。
回到家,我把白菜切成丝,葱切成段,姜切成片,猪肉切成薄片。我用砂锅煮了一锅粥,把白菜和姜片放进去,小火慢炖了四十分钟,然后把猪肉片放进去烫熟,最后撒上葱段和一点白胡椒粉。
那锅粥很好喝。白菜的清甜,姜的辛辣,猪肉的鲜美,白胡椒的暖意,都在一口粥里。我喝了两碗,额头出了一层细汗。
但即使是在喝粥的时候,那根刺也在。
它不在我的喉咙里,不在我的食道里,它在我的——在我的创作的那个地方。它让我在拿起吉他的时候,手指会迟疑一秒钟。它让我在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脑子里会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字会不会也被别人拿走?它让我在完成一新歌的时候,不再有那种纯粹的、毫无杂质的喜悦,而是多了一层——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一层警惕。
像一只被踩过尾巴的猫,从此以后看到任何移动的物体都会先缩一下。
四月的一天,我在工作室里终于写完了一新歌。关于一个男人在机场等一艘船。我写了三个礼拜,改了十几版,最后定稿的版本是一个很安静的、只有一把吉他和人声的demo。
我录完之后听了一遍。旋律是好的,歌词也是好的,编曲干净得像一杯白水。但我在听的时候,心里有一个很小的声音在说:这歌会安全吗?
那个声音很小,小到几乎听不见。但我听到了。
我关掉录音软件,走到窗前。楼下那棵槐树芽了,嫩绿色的叶子在风中轻轻地颤。一个年轻妈妈推着婴儿车走过,车里的小孩伸出一只手,想去抓头顶飘过的一片杨絮。
我忽然想起潇潇道歉信里的最后一句话:“我欠陈默老师一个真正的对不起。”
我想告诉她:你欠我的不是对不起。你欠我的是那个凌晨三点。那个地下室的凌晨三点,那个蟑螂爬过洗脸池的凌晨三点,那个垃圾车倒灌轰鸣的凌晨三点。你把它拿走了,改成了一个亮晶晶的、适合在万人体育馆里演唱的、适合在抖音上的东西。你把它从我的血肉变成了你的装饰。
你还给我的时候,它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