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跳梁的、投机取巧的、把别人的血肉当成自己的装饰的人,他们的名声会和他们的身体一起消亡,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会像江河一样,万古长流。
但我不是江河。我只是一个人,一个写了一歌然后被人拿走改得面目全非的人。我没有万古长流的胸怀,我只有一个创作者的、狭隘的、固执的、不可理喻的在乎。
那根刺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生长的。
它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像一颗种子,在我读到“绝无恶意”这四个字的时候落进了心里,然后慢慢地、不可逆转地生根芽。它不在我的身体里,它在我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在我的创作的那个部分里。那个部分是我最柔软的地方,是我用来感知世界、理解世界、表达世界的器官。那根刺长在那里,每一次心跳都会碰到它,每一次碰到都会疼一下,不剧烈,但持续。
吃完面,我回到二楼工作室,坐在琴前。我想写点什么,想用创作来消化这种情绪——这是我过去十二年一直在做的事情。我把所有的愤怒、悲伤、困惑、恐惧,都写成歌,写成词,变成旋律,变成和弦,变成一种可以被聆听、被理解、被安慰的东西。
但那天,我什么都写不出来。
我的手指放在琴弦上,但它们不记得任何和弦。我的脑子里塞满了“绝无恶意”这四个字,塞满了那个被改写的副歌,塞满了“我乘风破浪,天地由我”这句歌词——它在我的脑海里循环播放,像一个坏掉的唱片,像一个怎么都关不掉的闹钟。
我放下琴,打开电脑,开始写。
不是写歌。是一篇长文。
我写了三个小时。写了删,删了写,写了再删。到最后,我留下了一篇三千两百字的文章。我没有用“愤怒”这个词,没有用任何感叹号,没有一句人身攻击。我只是把事实一件一件地摆出来:她用了哪些部分,这些部分是我在什么时候、什么境遇下写的,它们意味着什么,改编之后它们变成了什么,以及——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为什么这些改编伤害了作品本身。
我写道:
“音乐作品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拆卸和组装的玩具。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字词,都是创作者在特定时空中与自我搏斗的结果。《杜甫》中的那个降七和弦,是我在地下室的凌晨三点,听着垃圾车的轰鸣声时写下的。它不是一个可以被替换成大三和弦的装饰音,它是那个凌晨三点的全部重量。当有人把它改掉的时候,她改掉的不是一个和弦,而是那个凌晨三点,那个地下室,那个听着垃圾车轰鸣的年轻人。”
我写道:
“‘致敬’这个词被滥用了。真正的致敬,是理解,是尊重,是在作品的精神内核面前保持谦卑。不是把作品拆解成零件,然后用这些零件组装一个完全不同——而且更廉价——的东西。”
我写道:
“我不接受那句‘绝无恶意’。恶意不是侵权的必要条件。一个人可以不带有任何恶意地毁掉另一个人珍视的东西——只需要无知和傲慢就够了。”
最后我写道:
“我要求潇潇女士及其团队:第一,公开承认未经授权使用和改编的事实;第二,就此事作出正式的、不含推脱的道歉;第三,承诺在获得合法授权之前,不再以任何形式演唱或传播改编版本的《杜甫》。”
我检查了三遍,改了七处措辞,然后点击了布。
那篇檄文在布后的第一个小时里,被转了十一万次。
这一次,没有人和稀泥了。乐评人、音乐人、版权律师、文化评论者,甚至一些平时不怎么说话的老一辈创作者,纷纷站出来声。有人说这是“近年来娱乐圈最有力的一次维权声”,有人说这是“创作者尊严的底线”,有人说“陈默用最体面的方式做了最不体面的事情——撕破脸”。
老方打来电话,说:“你这篇写得……很好。但我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你的状态。你以前不会写这种东西的。”
“以前没有人动我的歌。”
老方沉默了一会儿,说:“她的团队刚才联系我了。说想私下沟通,道个歉,赔点钱,把事情平息下去。”
“我不要钱。”
“我知道你不要钱。但你要什么?”
“我要她理解。”
“理解什么?”
“理解她做了什么。”
老方叹了口气。那声叹息很轻,但我听得清清楚楚。它像一根火柴,划了一下,没划着,但空气中已经弥漫开了硫磺的气味。
我知道老方在想什么。他在想:你陈默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你应该用地位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情绪。你在微博上一篇三千字的长文,赢了道理,输了风度,值得吗?
我在心里回答他:值得。
因为那根刺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