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局面,真是后有追兵前有狼群,正应了那句,“粪坑里扎猛子,横竖都是屎啊。”
我摆开架势,准备先把狼头按住,不然被它咬住喉管,那就直接归西了。
可是令我没想到的是,眼前的畜生并没有对我起进攻,反而支棱着尾巴,冲着陡崖上的雇佣兵一顿狂吠。
这不叫不要紧,一叫之下,无数脑袋从雪地里探了出来,第一层和第二层阶梯上,密密麻麻站满了百十来条过山狼。
不对。
那不是过山狼,是狗。
刚才没有注意到,每条狗的脖子上,都挂着一个狗牌子。
这牌子我认得,正反面各有一个大字,分别是“登”和“高”。
没等我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听不远处传来一声口哨。
群狗听到指令,立刻朝着雇佣兵合围过去。
我朝着口哨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头散乱的男人从树后显出身形。
他身上披着一张野猪皮,一手拿着雪块大口咀嚼,一手握着一柄三尖两刃的钢刀,怀里藏着一条肿眼泡的吉娃娃,正探出小脑袋,略带挑衅的盯着我不放。
“陈老弟,怎么着,刚才那么大动静,是你搞出来的?”
说话的人,正是登高狗场的潘仲谋。
我一时间又惊又喜。
惊的是潘仲谋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上次从潮汐墓出来,这老鬼就厚着脸皮要走了鬼工球。这次从藩王墓出来,他不会又来打玉匣子的主意吧?
喜的是潘仲谋手下养了百十来条狗,每一条都训练有素,有了它们掩护撤退,我和袁大头生还的概率又大了几分。
想到此处,我赶紧拱手抱拳,学着江湖范儿,对着潘仲谋恭维道:“二哥,当日一别甚是想念,没想到这么快,咱哥俩又见面了。”
潘仲谋没有搭话。
他的神情非常严肃,完全没有第一次见面时,嬉皮笑脸的样子。
十几个雇佣兵站在陡崖之上,黑洞洞的枪口齐齐瞄准下方。
局势剑拔弩张,人狗之间的大战,一触即。
袁大头怕被子弹开瓢,捂着脑袋爬了过来,说:“养狗的,你带着一群狗崽子埋伏在这干什么?哦对了,我知道了,一定是上次拿了我俩的东西,觉得过意不去,特意赶过来救场的。”
潘仲谋瞥了袁大头一眼,“救你们,只是顺路……”
说着,他把手里的雪块重重的砸到地上,咬牙切齿的说道:“老子今天来,是要挖了这群美国鬼子的眼珠子下酒。”
“妈的,让他们有眼不识泰山,敢骂老子黄皮猪,还敢打伤雷爷。”
“在沈阳城里老子动不了你们,出了城,老子倒要让你们看看,在这片山里,到底是谁说了算!”
“唰”
潘仲谋单手勾出腰间别着的镜面匣子,绕着指头转了好几圈。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玩枪的老手。
只不过这把镜面匣子,再怎么说也是民国时期的老物件,出厂到现在都快一百年了,就算再厉害,还能强的过美式突击步枪不成?
我以为潘仲谋只是放狠话,做做样子。
没想到他转动镜面匣子的手指急停,对着陡崖方向,突然开了一枪,“狗崽子们,扯旗放响儿喽。”
伴着一声口哨,铺天盖地的群狗,从四面八方扑向雇佣兵。
“二哥,这些美国佬都是精锐,硬碰硬的话……”
潘仲谋啐了口唾沫,骂道:“精锐?老子打的就是精锐!美国佬就应该滚回美国,在老子的地盘撒野,一个都甭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