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沉的残阳,像是被打翻的朱砂罐,把林海里的每一根松针,每一片积雪,都染成了血红色。
群狗不要命的往雇佣兵的身上扑,在突击步枪的扫射下,化作一团团碎肉和血雾,完全成了任人宰割的活靶子。
我真的没想到,潘仲谋这老鬼竟然敢动真格的。
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你拍一我拍一,嘻嘻哈哈打打闹闹。
这他妈的是纯纯的拼命啊。
有道是:“刀枪无眼,水火无情。”
在大山沟里玩这出,连个拉架的都没有,打到最后,非得把其中一方拼光了不可。
而且潘仲谋在局势上完全不占据优势,就算他是百狗教头小六爷的后人,狗训的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当成人来用。
再看他的对手,每一个都荷枪实弹,恨不得武装到牙齿,打尸胎可能不太行,但是打狗肯定没问题。
这就好比玩《红警2》,用海豹突击队站在高台上防守警犬。
不用多,只需要二十二个海豹突击队,就能实现饱和式攻击,一百条狗和一万条狗没区别,来多少死多少。
我劝潘仲谋别他妈装逼了,趁着狗没死完,赶紧开溜吧,没必要在这地方把命搭上。
袁大头的嘴更黑,只听他小声嘟囔道:“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三条,你管他干啥,咱哥俩跑吧,他爱死不死,死了拉倒。”
“二哥,你当真不走?”
我之所以多次劝潘仲谋一起行动,倒不是我俩的关系有多铁。
相反,在潮汐墓那会儿,我们之间还有一些摩擦和过节。
我看中的,是他手底下的有生力量。
狗群战胜雇佣兵是不可能的,但是掩护众人撤退,肯定一点问题没有。
白白在这打消耗,划不来啊。
这些话只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没有透露半分。
可是潘仲谋是什么人?
他一个行走江湖多年的老油条,怎能不明白我心里的想法。
只听潘仲谋淡淡开口,像是对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今日退一步,明日退三步,退到什么时候是个头?”
“想当年八国联军攻陷北平,特许军队抢劫三天,期间火烧圆明园,洗劫颐和园,就连太和殿前存水的铜缸,都被侵略军用刺刀刮去了最外层的镀金……城内更是尸横遍野,十室九空,家破人亡者不计其数。”
“我祖爷爷在京城养狗训狗大半辈子,江湖人称狗皇帝。他不忍国宝流失海外,也不忍百姓同胞被无情虐杀,愤然集结家族子弟,暗中与联军抗衡……可惜,可惜啊,祖爷爷终归势单力薄,最终被美国鬼子杀害。我爷爷那时候还小,幸亏有老狗护着,这才连夜逃出北平城,一路乞食南下,沿途兜兜转转,走走停停,受尽人间疾苦,好在捡回了一条性命。”
“等到我父亲那辈,先是经历了长春围城,后来又上了朝鲜战场。在汉江阻击战中,我父亲被打折了一条胳膊,身上的血几乎都要流干了。哪怕是这样,他仍然拼了性命,用刺刀囊死了三个美国鬼子……我是遗腹子,没见过父亲的样子,他老人家,甚至连张照片都没能留下……”
“轮到我这辈,没当成江湖义士,也没参过军、打过仗。只是养狗训狗,一晃就五十岁了……我没出息,但是不窝囊,怎么着也不能让美国佬骑在脖子上拉屎。”
“今儿这场面,也算是个机会,正好能把这百年间的新仇旧怨,一起报喽!”
“在这挂松岭上,我潘仲谋哪怕后退半步,都有辱我潘家的名声!”
“两位老弟,今天这事和你们没关系,不必劝我,你们……逃命去吧。”
夕阳照在潘仲谋的脸上。
明暗交错间,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只有脸上纵横的皱纹,好似干涸已久的河床,在这一刻重新注入奔流不息的江水。
那是眼泪吗?
我认为不是。
那是历经百年,横跨四代人的家族历史,是潜藏在心底的家国情怀,也是绿林草莽间的江湖气息。
一时间,我竟然无法断定潘仲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纠结、扭曲、复杂、矛盾,黑与白在他身上交织成灰色,正应了张袍那句“人,脱去皮囊,无非二百零六骨,穿上衣裳,可有一万八千相”。
芸芸众生,形形色色,哪个人不是带着脸谱生活。
这个世界也不是非黑即白,非善即恶。正因为有了这样复杂的感情,才有了人的模样。正因为黑白交错,善恶重叠,才有了江湖的底色。
“对了,陈老弟……当哥哥的,最后求你件事。”
潘仲谋撩开披在身上的野猪皮,揪住吉娃娃的后脖颈,直接丢到我的怀里,“带它回登高狗场,交给我大哥。”
屎黄色的吉娃娃,带着狗场独有的腥臊味,只闻一口,就差点给我干吐了。
这小畜生瞪着两个肿眼泡,四只短腿拼命乱蹬,冲着潘仲谋“汪汪”直叫,似乎并不愿意跟我走。
他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