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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章 契满七日(第2页)

沈砚舟。

我浑身血液瞬间冻住。

他不是医生。

他是我大学同学,医学院高材生,大三那年休学,说要回乡继承祖业——他家世代行医,但不是西医,是“镇魂医”。村里老人讳莫如深,只说沈家药柜最底层,锁着三本无字医书,翻开来,纸页会自己渗出血珠。

毕业典礼那天,他送我一枚铜铃,说:“晚晚,若哪天听见铃声不对,别回头,立刻烧三炷香,朝北跪拜。”

我没当真。

我把铜铃挂进玄关风铃串里,和玻璃珠、贝壳混在一起。

后来母亲病重,我翻遍所有医院,最后托人找到沈砚舟。他穿着洗得白的靛蓝褂子,在城郊老药铺“归藏堂”等我。铺面窄小,门楣歪斜,匾额漆皮剥落,露出底下“镇魂”二字的旧刻。

他没给我开方子。

只递来一只素陶罐,罐口封着黄裱纸,纸上朱砂画符,符心是一枚小小的、蜷缩的蝉形印记。

“你母亲的魂,被‘滞’在生门与死户之间。”他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什么,“有人用‘逆命锁’钉住了她的心窍。要解,得先借你一缕生魂作引,再以血为墨,重写生死簿上那一笔。”

我信了。

我割开左手腕,血滴进陶罐。他取走七滴,余下血被他用银针引走,沿着我掌心纹路,刺出七个小孔——正是今日锁扣崩解时,朱砂碎裂的七点位置。

他当时说:“这是‘七星引魂阵’,保你七日不散。”

可今天,是第七日。

我低头,看自己左手腕。

锁扣已不见,只余一圈暗红指痕,深深嵌进皮肉,形如枷锁。而那七点朱砂碎裂之处,皮肤下竟隐隐透出淡金纹路——是字。

我凑近,用指甲刮开一点浮皮,血渗出来,底下浮出半枚篆体:契。

再刮一处,又一个:身。

第三处,是已。

第四处,立。

第五、六、七处,连起来,是“魂籍未销”四字的残笔——它们不是刻在皮肤上,是长在血肉里,随血脉搏动微微起伏,像活物在呼吸。

我猛地抬头,望向青烟消散的方向。

病历页早已化为飞灰,可那行死亡时间,却像烧红的铁钎,烫在我瞳孔深处:2o23年9月16日23:57。

我忽然明白了。

不是病历错了。

是我记错了。

那晚十一点四十分的语音,根本不是我的。

是“她”的。

那个没有脸、只有赤足的小鬼,借了我的手机,录了我的声音,给了闺蜜。

它模仿得毫无破绽——连我习惯性在句尾加个“哈”字的语气都分毫不差。

而真正的我,在二十三点五十七分,就已经死了。

死在Icu那张窄床上,死在监护仪变成直线的瞬间,死在沈砚舟用银针刺穿我第七个掌心穴位的刹那。

我之所以还能站在这里,还能思考,还能感到疼痛——是因为“魂籍未销”。

阴司名册上,我的名字还亮着,没被勾掉。

可我的身体,早已被签下契约。

“身契已立”——立给谁?

立给沈砚舟?

不。

他只是执笔人。

真正按下手印的,是我自己。

七日前,我在归藏堂签下那份《引魂承契书》时,用的不是墨,是我的血。

沈砚舟说:“契成,则你母魂归位,你亦可续命七日。”

他没说,七日后,若契不毁,魂不归,身不赎——我就成了“契奴”。

活人的躯壳,死人的魂魄,卡在阴阳缝里,既不能入轮回,也不配留阳世。

而那枚锁扣,从来就不是束缚我的刑具。

它是印章。

是“身契已立”四个字的实体化。

它锁住的,从来不是我的手腕。

是我的“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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