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监航官把话说绝了。
这不是一桩私怨,这是拿刀子往安抚司身上试。
既然是试官法,那就别想按民间打闹收场。
梁船东这时候终于绷不住了,膝盖往前蹭了半步。
“官爷!官爷饶命!”
“小的认罪!”
“小的认!”
“可小的真没想反官!”
“小的还交粮,还出药,还帮着港里抬木头……小的不是那些要坏大宋的人啊!”
他这话一出口,倒真有几分真心。
梁船东不是反贼,也不是死硬的旧势力。他就是个想在南州抢下一块好地、狠狠干一票的船东。前面官拍把他压下去,他不服。后头一冲动,就想拿火去把规矩烧出个口子。
可问题就在这儿。
南州这种地方,最不能有的,就是这种“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占个便宜”的人。
因为这种人一多,规矩就废了。
监航官不可能放。
但他也没准备把梁船东当场砍了。
不是心软。
是南州现在要的是法,不是快意恩仇。
杀人立威很容易,难的是让所有人知道,你为什么杀,为什么不杀,杀完以后这套规矩还得继续走。
他拿起案上的一张判纸,慢慢展开。
“梁船东,听判。”
人群一下更静了。
梁船东身子一抖,额头贴地。
监航官一字一句念得很清楚。
“梁某,身为船主,竞矿失利,心生怨念。”
“暗使驼夫,买通船工,夜焚甲三沟官拍矿棚。”
“其行不独为夺矿,实坏司中法,乱港中秩序。”
“依南州矿务安抚司暂行约束,判如下——”
“其一,甲三沟及相关争议矿权,一概夺没。”
“其二,梁家中船一只,船契封存一年,不许独自行商采金。”
“其三,罚粮五石,罚银十两,折补甲三沟烧毁棚具与官仓亏耗。”
“其四,梁某本人,押回本土,交开拓清吏司与法司复核,再定后刑。”
“其五,参与纵火之从犯四人,不许回船,留南州服苦役六月,修港沟、筑木墙、补仓棚,不得折赎。”
“其六,自今日起,梁家名下所有旧契、旧雇工,一律重核,未核清前,不得再入采区。”
判词念完,钟楼下死一样静。
没人想到,监航官下手会这么准。
没砍人头。
可这一刀,几乎把梁家的命脉割了。
船契封存一年,等于梁家最值钱的那条中船废了。
矿权全没,等于前头争的东西一点不剩。
罚粮罚银不算最狠,最狠的是“押回本土再核”。
这说明南州不是到这里就算了,回到大宋本土,梁船东还要再过一轮法司。
这比当场砍了更让人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