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在汉水边上,从长安过去走水路最便捷。狄仁杰和李元芳在灞河渡口上了官船,沿渭水入黄河,转运河下江南,再入汉水溯流而上。两岸青山由黄转绿,李元芳蹲在船头啃胡饼,说这趟差事比去凉州舒坦——凉州的风沙能把人脸皮磨成砂纸,江南的春风能把人骨头吹酥。
狄仁杰靠在船舷上翻看襄州急报。襄州知府姓张,叫张敬修,是前年从淮南道调来的。公文里说襄州城外有座废弃的义庄,数日前有樵夫在义庄里现一具白骨。白骨周身无伤,但死因绝不是寻常暴卒。因为白骨的手骨、腿骨、肋骨——全身上下每一块稍大些的骨头上,都密密麻麻刻满了字。
“刻在骨头上的字。”狄仁杰把公文递给李元芳,“张敬修说那些字是用极细的刀尖刻上去的,笔画比头丝还细,须凑到跟前才能看清。法曹用拓碑的墨拓了几根腿骨,拓下来的字拼在一起,是一份自供状。白骨自称姓崔,前朝刑部书吏,天册年间曾参与销毁一桩大案的原始卷宗。他销毁的是洛阳七命案的仵作验尸格目——何不笑缝香的那七个人,最初的验尸记录不是现在保留的那份,而是更早的一份。那份原始格目上有毒理检验记录,但被刑部销毁了,替换成死因不明。崔某参与此事后调离洛阳,改名换姓藏在襄州,畏罪自缢。临死前把自己的罪状刻在骨头上,说他不能白死,他的骨头就是他的认罪书。”
“他把罪状刻在自己骨头上?那不是得活生生疼死?”李元芳放下胡饼,眉头皱得紧紧的。
“他说他畏罪自缢,但既然自缢是在刻骨之后,他刻骨时分明还活着。能把全身上下的骨头都刻满字再死,这人的忍耐力远常人。”狄仁杰又翻到公文末尾,“张敬修还附了一句话——白骨旁边现了一根极细的钢针,针尖已磨钝,上面沾满了骨粉。他临死前用这根钢针在自己骨头上刻字,每一针都入骨三分,疼痛之大,字却工整端方。张敬修觉得,这人不是在刻罪状,是在刻给谁看。”
船在汉水上又走了一段,到襄州时已是傍晚。襄州城不大,城墙低矮,渡口热闹,河面上帆影点点。张敬修在码头迎着,是个四十来岁的矮胖中年人,圆脸小眼,说话细声细气,做事却极利索。他把狄仁杰和李元芳让进府衙后堂,从铁柜里捧出一只用油布裹着的木匣放在桌上。
“狄公,这就是从义庄带回的白骨。下官按现时的姿态原样搬回,一片骨殖都没有挪动。钢针在匣子最底层,拓片在旁边。”
狄仁杰打开木匣,白骨静静躺在石灰之上,骨殖完整,姿态安详,双手交叠放在胸前——是自缢之后的入殓姿态,有人在他死后替他收了尸,把他搬到义庄,让他平躺下来,双手合拢。他先在自己骨头上刻满了字,然后自缢。死后有人现了他,替他收了尸,放在义庄里,还替他拢好了双手。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没有报官?
狄仁杰从匣底拈起那根钢针举到灯下。针尖已完全磨钝,针身被磨得极亮,针尾缠着一圈极细的铜丝。他把钢针放在一边,拿起那叠拓片,逐张细看。腿上刻的是销毁卷宗的经过,肋骨上刻的是刑部所有经手人的名字,其中就有裴守仁——裴守仁当年在刑部郎中任上,是这份格目的复审签章人。崔某在手骨上刻的是自己临死前最后悔的一件事:他把替换后的卷宗放进档案柜时,偷偷留了一页原始格目的抄本藏在刑部档案房的地砖下面。他说如果有后来人现这页抄本,就能证明洛阳七命案的第一份验尸记录比现在存档的早了好几天——早了几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人抢先一步,在正式验尸之前已经预知了七个人的死因,然后销毁了那份能证明凶手手法的验尸格目。那个人不是何不笑,何不笑只是收笑的人。那个人能指挥刑部提前销毁格目,品级至少在三品以上。
狄仁杰把拓片放下,对张敬修说查崔某的履历,再查他有没有后人尚在。张敬修说已经查过了——崔某离开刑部后辗转多地,最后在襄州城外开了间私塾,教了几个学童,独居未娶,没有子女。但他临死前那几年,私塾里有个旁听的孩子,趴在窗外听他讲课。那孩子姓韩,叫韩其昌。
“韩其昌。”狄仁杰的手指在桌沿上轻轻敲了一下,“魏州知府韩其昌,之前在洪州办过石臼村的案子。他的祖父是洪州知府,和崔某八竿子打不着。韩其昌现在在相州,他怎么会出现在襄州崔某的私塾窗外?”
张敬修从旧档里翻出一份黄的学童名册,上面确实有韩其昌的名字。韩其昌小时候随父亲在襄州住过几年,父亲是襄州府衙的司仓参军,租住在崔某私塾隔壁。韩其昌每天趴在窗外听崔某讲课,崔某很喜欢这个孩子,教他识字,教他读《论语》,还教他写馆阁体。韩其昌后来调任各地做官,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写信给崔某。那些信现在全部收在崔某遗物中,韩其昌在每封信的末尾都附了同一句话——“崔师父,那份格目抄本还在吗?”
“韩其昌一直在找那份抄本。他从小趴在窗外听崔某讲课,崔某教他的不是《论语》,是刑狱勘查——韩其昌后来做官以善断案闻名,根源就在崔某。崔某临死前把自己刻满罪状的骨头留给他,把钢针留给他,也把藏在刑部档案房地砖下的那份抄本留给他。那是崔某的遗书,收信人是那个趴在窗外听了他好几年课的孩子。现在这孩子长大了,该去收信了。”
狄仁杰当即写了封公文,让李元芳派人星夜兼程送往相州。他在信里把崔某的骸骨、钢针、拓片、以及藏在刑部档案房地砖下的格目抄本一并告知,请韩其昌凭自己的记忆,将崔某当年销毁原始格目的整个过程整理成供状,附在洛阳七命案的卷宗之后。窗外起了风,汉水上的船工号子从渡口传来,张敬修凑近木匣,忽然轻轻“咦”了一声——崔某入殓时穿的那件灰布长衫经过数十年风化已破烂不堪,但在领口内侧还残留着极细的针脚,缝的不是花纹,而是一行小字:“吾师不孤。弟子其昌跪送。”这孩子后来做了官,辗转各处,自己都已是满脸风霜的中年人,却依然记得那个趴在窗外的下午——崔师父背对着窗口在黑板上写字,他趴在窗台上用手指在窗框上跟着划,划的是同一个字。如今他在千里之外收到这封信,大概会放下公文,一个人走进书房,关上门,点上灯,在那盏灯下坐很久。然后铺开纸,提起笔,替师父写最后一份供状。窗外有风,他会听见多年前在襄州私塾窗外听到的那声——那是崔师父翻书时纸页摩擦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