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养?”吕布将画戟放回兵器架,接过药碗,一饮而尽。那药苦得涩,他面不改色,“我吕布这辈子,就没有静养过。”
高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张将军呢?”吕布擦了擦嘴角的药渍。
“张将军一大早就去了刺史府,说是刺史大人召见。”高顺顿了顿,“临走前吩咐,让您好好养伤,等他回来有事商量。”
吕布点了点头。
刺史府。并州刺史,现在是丁原。
丁原,字建阳,出身寒门,以敢言直谏闻名。历史上,他最大的功绩就是在并州抗击匈奴、鲜卑,保境安民。而他最大的悲剧,就是收了吕布做义子,最后被吕布所杀。
当然,那是原来的历史。
这一世,他不会杀丁原。
不是心慈手软,是没必要,也不划算。
杀丁原,投董卓,那是吕布这辈子最蠢的一步棋。一步走错,满盘皆输,从此背上“三姓家奴”的骂名,再也洗不清。但凡他当时有点政治头脑,都不会做出那种自毁长城的蠢事。
现在的丁原,虽然对他有所忌惮,但总体上是赏识和重用的。他没必要跟丁原翻脸,更没必要投靠董卓那个注定失败的蠢货。
他要做的,是在丁原麾下积攒实力,等董卓入京、天下大乱的时候,带着自己的人马独立出去,割据一方。
“高顺。”吕布放下药碗。
“在。”
“你手下的兵,有多少人?”
高顺答道“标下现领一队,满编五十人。”
“五十人。”吕布点了点头,“你觉得,如果给你五百人,你能练成什么样?”
高顺沉默了。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抬起头,目光沉静而坚定“五百人,标下能练到以一当十。给标下三个月,这五百人可以正面击溃三千人的普通军队。”
吕布眼睛一亮。
以一当十。五百破三千。
这不是吹牛,这是高顺的底气。
历史上,高顺的陷阵营就是七百破万,而且是正面硬碰硬的攻坚战。现在他说五百破三千,已经是很保守的估计了。
“如果给你三千人呢?”吕布又问。
高顺沉吟片刻“三千人,标下需要半年。半年之后,这三千人可以正面击溃任何一支两万人的军队。”
“任何一支?”
“任何一支。”高顺的声音平静如水,没有一丝波澜,“包括鲜卑人的骑兵,包括西凉军的铁骑,包括将来可能出现的任何敌人。”
吕布看着高顺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狂妄,没有自负,只有一种冷静到近乎冷酷的自信。那不是嘴上说说的豪言壮语,而是一个真正懂得带兵的人,对自己能力的清醒认知。
“好。”吕布拍了拍高顺的肩膀,“这话我记住了。”
高顺微微低头,没有说话。
“你先去忙吧,我再歇一会儿。”吕布坐回床边。
高顺应了一声,转身出门,走到门口时突然停下来,回头看了吕布一眼。
“吕校尉。”
“嗯?”
“您今天……跟以前不太一样。”
吕布挑眉“哪里不一样?”
高顺想了想,似乎找不到合适的词,最后只说了一句“说不上来。就是感觉,您好像……突然长大了。”
说完,他推门出去了。
吕布坐在床边,愣了一会儿。
长大了。
是啊。
原主的吕布,二十岁,勇则勇矣,但心性还是个少年。莽撞、冲动、意气用事,做事不计后果。可现在的他,身体里装着一个三十岁的灵魂,而且是在现代社会摸爬滚打过的、读过无数史书的、见过世面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