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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终是黄粱一梦(第1页)

黑鸦氏族的聚落,所有人都已经整整忙碌了七天。

巨大的篝火,仿佛是黑鸦的心脏。

烹煮食物的火焰,每一次填入薪柴,就是泵入氧气,每一次出锅食物都是迸出养活族人的鲜血。

女人们在长屋前架起数十口大锅,炖着整只整只的野鹿与肥羊,油脂的香气混着松木的烟火气,飘遍了整个山谷;男人们扛着新砍的原木,在空地上搭起连绵的长桌,桌角刻着粗糙的渡鸦纹章;孩子们举着木剑追逐打闹,时不时偷一块刚烤好的熏鱼,但哪怕被大人现,也只是笑着拍一下后脑勺。

恩站在最高的土坡上,看着下方歌里夹着羊膻,舞里带着酒气的那副丰饶富足、热火朝天的景象,抬手擦了擦额角的汗。

她刚带着人把最后一批金饰渡鸦旗插满了营地四周,风雪卷着旗角猎猎作响,像无数只振翅欲飞的黑鸟。

这是黑鸦氏族数十年以来最风光的时刻。

南下的大捷让他们从边陲的小氏族,彻底一跃成为沃兹戴雷公国最有威望的存在。

邻近的氏族纷纷带着礼物前来依附,商队络绎不绝地穿过雪原,只为能和黑鸦做一笔生意。连至高王都亲自传下旨意,要来参与他们举办的凯旋庆功宴。

因此,这宴会光是准备就持续了七天之久。

因此,族人们的脸上,除了喜悦,更多的是一种近乎膨胀的骄傲。

在胸腔中膨大的自大,令“乌鸦们”拍着胸脯说,再过十年,整个南方都会臣服在黑鸦的渡鸦旗下,连不败的罗马人,也要忌惮他们三分。

恩对此只是轻轻皱了皱眉,并没有多说什么,转身朝着长屋走去。

长屋的议事厅里,没有外面的喧闹。

比约恩·瓦尔德坐在主位上,手里端着一碗冷掉的蜜酒,眼神浑浊地看着跳动的火塘。他的妻子,黑鸦的战母,坐在他身边,手里摩挲着那柄陪了她三十年的战斧,斧刃上的寒光,映得她脸上的皱纹愈深刻。

两人面前的木桌上,摆着两个空碗,还有半桶没喝完的蜜酒。

“布置完了?”比约恩听见脚步声,抬眼看向恩,声音带着几分酒后的沙哑。

“都弄好了。”恩点了点头,在他们对面坐下,“各个氏族的族长都到了,商队也在营地外扎了营,就等明天正午至高王驾临。”

比约恩没有说话,只是端起碗,又喝了一大口蜜酒。酒液顺着他的胡须滴落,打湿了胸前的熊皮大氅。

“丫头,你看外面的渡鸦旗。”他忽然开口,抬手指向窗外,“升得真高啊。可身处那么高的位置,风这么大,一不小心,就会被狂风折断旗杆,摔得粉身碎骨。”

恩的心猛地一沉。

她看着比约恩眼底化不开的沉重,又看向战母,现这位永远果决的女人,此刻也沉默着,指尖用力得泛白。

“老熊喝多了。”战母忽然笑了笑,伸手拍了拍比约恩的肩膀,声音依旧沉稳有力,“黑鸦的翅膀,是用敌人的鲜血养出来的。再大的风,也吹不折我们。就算真的有天塌下来,我和老熊,也会拼尽全力,为你们掀起最后一阵风,让你们能飞得更远。”

她的语气里没有半分悲观,只有一种视死如归的豁达。可恩却听得心里紧,她隐约感觉到,有一场巨大的风暴,正在悄然逼近。

比约恩看着恩,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他只是端起酒杯,对着恩举了举,然后一饮而尽。

他们什么都没说,却又什么都说了。

而此刻,千里之外的沃兹戴雷王都,却是一片死寂。

曾经热闹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呼啸的风卷着雪,在石板路上打着旋。往日里人声鼎沸的酒馆和商铺,大多都关了门,只有零星几个行人,低着头匆匆走过,脸上满是惶恐。

与冷清的街道形成对比的,是王都的长屋里随处可见的陌生面孔。他们穿着破旧的皮甲,腰间挎着利刃,眼神凶狠,一看就是亡命之徒。这些从大陆各地赶来的雇佣兵,挤满了王都的大街小巷,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与酒气。

议事厅里,灯火通明。

至高王坐在冰冷的王座上,听着手下的汇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回禀陛下,与黑鸦一同南下并幸存下来的七个氏族,三个已经收下了我们的黄金,答应届时反戈一击。剩下四个不肯归顺的,已经被我们连夜处理掉了,尸丢进了冰川里,绝不会走漏半点风声。”

“精灵猎手那边呢?”

“已经全部就位了。我们雇佣了北陆最顶尖的一批精灵猎手,他们带来了七块禁魔石,已经按照计划,埋在了黑鸦营地西侧的密林里。只要那个精灵踏入陷阱,魔力就会被瞬间榨干。”

“潜入的人手呢?”

“五百名精锐士兵已经伪装成商人和旅人,混进了黑鸦营地。另外,我们还安排了三百名雇佣兵,以‘慕名而来’的宾客身份,明天会跟着您的队伍一同前往。”

至高王点了点头,手指轻轻敲击着王座的扶手,出沉闷的声响。

“父王,我觉得不妥。”一个声音忽然响起。

哈康站在议事厅的下,身上不再是往日里绣满蕾丝的华贵锦袍,而是换上了一身合身的黑色轻甲,腰间配着一柄磨得亮的铁剑。他是至高王最小的儿子,也是最得宠的一个——只因他长着一张与早逝的王后一模一样的脸。

自从半年前当众向恩求婚被拒,这个曾经连兔子都不敢杀、只会躲在书房里看书的少年,就像变了一个人。他天不亮就跑到演武场练剑,以前比女人还软糯的小手上磨出了属于战士的茧子;他命令那些老兵教他战术,他甚至主动要求父亲允许他跟着巡逻队去边境剿匪,并亲手砍下三个匪盗的头颅作为礼物送回。

可即便如此,在这些“战功赫赫”的兄长和贵族们眼里,他依旧是那个柔弱怯懦的小王子。此刻他脸上虽带着惴惴不安,握着剑柄的手却指节白,眼神里没有丝毫退缩。

“黑鸦氏族如今兵强马壮,比约恩哪怕年老但仍有万夫不当之勇,至于那个女武神……我不觉得我们能强于罗马的军团,我们肯定留不住她!这样贸然行动,万一失败了,整个沃兹戴雷皇室必将万劫不复。”

“失败?”

大王子嗤笑一声,打断了他的话,语气里的嘲讽几乎要溢出来,“我的好弟弟,你这个练了半年剑的半吊子,连个木桩估计都劈不碎的软蛋,哪来的本钱在这里指点江山?我看你根本不是担心失败,是怕那个精灵再把你羞辱一次吧?也是,当初人家可是当着全王都的面说,你是个连决斗都不敢应下的懦夫!”

其他的王子和贵族们也跟着哄笑起来,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轻蔑。

哈康的脸瞬间涨得粉红,他攥紧了剑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红着眼眶跑开,而是挺直了脊背,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却无比坚定“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这半年我学会了挥剑,学会了打仗,我能上阵杀敌!明天我要和父王一起去!我要证明给你们看,我不是懦夫,我是沃兹戴雷的战争王子!”

至高王看着自己最小的儿子,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他当然知道哈康这半年的改变,也知道这个孩子骨子里的倔强。他看着那张酷似亡妻的脸,心里软了一下,随即又被君王的冷酷覆盖。

“我允了,我儿可以与我同行”

他同意哈康去,从来不是因为一时的放任。一方面,哈康是正统的王子,而且是众所周知他最宠爱的小儿子,只要他出现,就能给予他带着那么多侍卫的理由。第二方面则是借此消除疑虑,让他真的像是个过来参与宴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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