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南淮手搭在椅背上,绕过去坐到他旁边。
鼻尖传来淡淡的男士香水味,和那晚的一样,是南淮身上的味道。他抽烟,身上却没有烟味,对香水的选择也不同于一般男性,没有选相对更加成熟厚重的古龙水,反而是偏清淡的,像海盐混着薄荷,靠近像一阵风。
不是幻觉。
崇秋心情奇迹般平复了下来,问:“你看到我给你的消息了吗?”
“看到了,刚才在车上,没来得及回,”南淮回头看了一眼,“所以那个人是你的……”
“堂弟,”崇秋说,顺便回答了前一个问题,“我在等律师。”
“你不需要进去?”
“去过了。”
南淮明白了,“原来是出来躲清静。”
崇秋承认,“是。他们很吵。”
他和崇绅原一家的矛盾由来已久。
崇博文性格乖张,在家因为年龄小被宠到了天上,向来说一不二。所有人都让着他,只有崇秋不让。加上父母态度的耳濡目染,所以他最讨厌崇秋。
凡是崇秋喜欢的东西,他一定要抢走,抢不走就直接毁掉。
他六岁就伙同几个远方表兄弟偷偷烧了崇秋养的宠物鸟,只因觉得它可爱,但崇秋不愿意送他。
“不就是一只鸟吗?我赔你十个好不好?”崇绅原搂着哭闹不停的崇博文,对他说。
崇秋静静望着他,“我不要。”
他看到崇博文透过手指缝隙朝他偷笑吐舌,被抱着哄着走远。只留给他一只烧焦的小鸟。
七岁时崇秋学钢琴得了奖,他趁崇秋午睡时溜进房间,偷偷用剪刀剪崇秋的手指,被管家现,慌忙中只戳了一下。崇绅原说只是误会,他还小,闹着玩而已。
“弟弟想和你玩,你怎么能这么说他呢?还把这么危险的东西放在他手边,你怎么当哥哥的?万一他伤到怎么办?”
崇秋记性向来很好,在彼此针锋相对的十几年时间里,这次雇凶杀人已经不是崇博文做过最严重的事。
还有一次。
但那次他没能记住。
他张开手,掌心是空的,收拢时仿佛有什么从指缝间无声无息地流走。
十四岁那年暑假,原因不明,过程不明,他只记得七月初爷爷奶奶出去旅行,自己送他们去了机场,接下来的记忆就是从病床上醒来,中间一片空白。
而崇博文躺在他隔壁的病房,手臂断了一条。根据其身边人的说法,是他带领几个朋友截住崇秋,先动的手。
崇老爷子因此大雷霆,勒令将崇博文送去了国外。
崇秋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因为总觉得那些遗忘的记忆中有什么是绝对不能忘记的,他即使处于昏迷中也记得紧紧抓住。可是当醒来以后,他却什么都不记得。
他左侧太阳穴接近际线的位置有一道不明显的疤,就是那时留下的。
但这些就没必要让南淮知道了。
崇秋不自觉用指腹摩挲了一下左手虎口,袒露过去对如今的他们来说还为时尚早,靠童年不幸来吸引眼球,博取同情,也实在不是他的风格。况且这样能得到什么呢?
同情?
怜悯?
没必要。他并不想要南淮觉得自己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