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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第1页)

她的嘴张了三次,合了三次,最后从喉咙里挤出来一句话“家人们,我看到了神仙。”

可能是那个扛着单反的摄影大叔。

他的头白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是灰色的,乱糟糟地堆在头顶,像一窝被风吹过的鸟巢。

他的脖子上挂着两台相机,一台装的是广角镜头,一台装的是长焦镜头,肩膀上还挎着一个摄影包。

包里装着四个镜头、两块电池、三张内存卡、一个快门线、一包纸巾和一包压缩饼干。

他拍了一辈子的照片,从胶片拍到数码,从黑白拍到彩色,从暗房拍到Lightroom。

他拍过日出、日落、雪山、草原、沙漠、海洋、极光、银河、萤火虫、烟花、雨滴落在玻璃上的痕迹、雪落在梅花上的样子。

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拍过了,没有什么能让他“哇”了。

但他的相机举起来的时候,他的手成了那种“太激动了”的抖。

他的食指按在快门上,“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连拍了十几张,快门声像机关枪一样。

他把相机从眼前拿下来,低头看了一眼屏幕,然后他的嘴张开了,没有声音,但他的嘴唇在动。

如果你懂唇语,你会看到他说的不是“好看”,不是“漂亮”,不是“绝了”,他说的是“我操。”

可能是那个手里拿着一串烤鱿鱼的游客。

他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三十多岁,穿着格子衬衫,背着双肩包,脚上是一双磨损严重的运动鞋。

他和他老婆一起来古城玩,他老婆在前面走着,他在后面跟着,手里举着一串烤鱿鱼,鱿鱼上刷了厚厚的酱,

酱汁从竹签上往下滴,滴到了他的手上。

他本来在低头找纸巾,抬头的时候,看到了那三十一个人。

他的脚步停了。

他老婆走出去了十几步,现他没跟上来,回头喊他“老公!老公!”他没有应。

他老婆走回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干嘛呢?”他指了指前面,手指上还沾着酱汁。

他老婆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然后她的嘴也张开了。

两夫妻就这样站在路中间,张着嘴,看着那三十一个人从他们面前走过去。

烤鱿鱼上的酱汁滴到了地上,“嗒”的一声,没有人低头去看。

而后,有一个人喊了一声“诗词大典!那边在办诗词大典!让他们去!让他们去!”

声音是从人群中炸出来的,像一颗鞭炮丢进了水里,“咚”的一声闷响,水花四溅。

然后第二个人跟上了“对对对!让他们去!一看就是有文化的!”

第二个人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人,穿着一件印着“我爱古诗词”的白T恤。

他的手里拿着一本《唐诗三百》,书页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书脊上的字都磨掉了。

他的眼睛很亮,他看着那三十一个人,看着他们的气质、他们的姿态、他们走路的节奏、他们彼此之间那种“你不用说话我都懂你”的默契,他觉得这些人不是普通人。

这些人一定读过很多书。

不是“为了考试读”的读,是“诗长在了骨头里”的读。

然后第三个人“那个粉头的!一看就会!”

第三个人是一个穿着汉服的姑娘,齐胸襦裙,水绿色的,裙摆上绣着莲花。

她的头用一根玉簪挽着,耳朵上戴着一对珍珠耳坠,走起路来珍珠一晃一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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