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秋白的伤好了大半后,便开始秘密外出。
起初,靳笙并不知情,只是某天夜里听到房门转轴的声响,爬起来与披着满身露水回来的奚秋白撞了个正着。
搁以前,他得担心这人会不会突然摸出一把枪,指着他脑门,砰地给他来一下。
现在,靳笙只觉得满心烦躁,就像悉心照料病人的医生,现了不遵医嘱的患者。
觉他脸色难看得紧,奚秋白主动解释:“没受伤。”
不说还好,一提靳笙就炸了:“有一口气你都能活,没受伤值得提吗?”
他承认自己情绪化了,但就是没忍住。
靳笙也不知自己怎么了,炮仗似的,这个认知让他神色更加不虞了。
大概明白,多说就会多错。
奚秋白默不作声,从怀里掏出一个细长的盒子,递给他:“你的钢笔摔坏了,这支是我能找到的最像的了,你先用用看。不合适,我再给你换。”
靳笙:“……”
他神色难辨地接过来,黑底金色条纹笔杆,笔尖是金色的,刻着p及含金量14k,一看就是国外进口的高端金笔。
普通工人月薪才1o银元,这支笔最少要卖4oo银元,货量还极少,没点关系都买不着。
他长于富贵之家,什么样的好东西没见过。
但这份用心,实在让他说不出什么责备的话来。
满肚子的火气就这么烟消云散了,手捏着钢笔盒,退让般说了句:“别以为这样就没事了!”
摔门,进屋,摔门声传达了他最后的倔强。
事情仿佛就过去了,奚秋白也明目张胆地在他的洋楼里进出,一点没把自己当客人的自觉。
靳笙猜,他八成是在安排什么。
果不其然,半个月后北都一夜之间易主。
曹大帅被赶下台,奚秋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重新回到了北都的权势圈层中。
上面的事,风云变幻得太快,靳笙从族兄那儿听了些小道消息。
大意是曹大帅悄悄联合了南边,想给大名一带的李鸿源来个前后夹击,蚕食对方的地盘。
哪晓得消息走漏了,曹大帅被李鸿源包了饺子,一夕之间沦为了阶下囚。
当然,要说事情为什么这么顺利,少不了奚秋白的功劳。
这位平常看起来沉默寡言的奚旅长——错了,现在是奚军长,一出手就是雷霆手段,枪子儿都被他打完了。
菜市场全改用刀砍头,满地的血,熏得人直犯恶心。
靳笙震住了,不相信地亲自跑去看了一趟,竟还碰上了奚秋白亲自监斩!
这下,容不得他不信了!
忍着空气里作呕的血腥味,他看了个全程,脸色越来越白。
人群中的他身着一件白色的立领长衫,领口处有红色的盘扣装饰,简洁又不失精致。
读书人的通透感,让他与周围的人分外地格格不入,观斩台上的奚秋白很难不看见他。
然而,奚秋白依旧肃着脸,面无表情地完成了这场监刑。
人头滚了一地,喷涌的血水染红了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