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那个名利场的感觉非常自由,他只需要戴上自己的鸭舌帽,披件外套就能出门,不需要纠结香水或是领带,只做自己就可以。
外头的天气凉了不止一星半点,却恰好是非常能让人舒适的温度,林剔没开车,而是选择打了个的士出门。
热悸此时已然和白日里的场景大不一样,灯光绚烂,人们的肩头都快挨在一起,社交距离在这里都默契失去效用。
林剔觉得他此时就需要这样的场合,飘然的、放肆的,一切都不知所谓,只需要最原始最本能的律动,一些烦恼都会被炸开,散开,不见影踪。
他不再去想纪风川了,林剔原本是这么决定的。
第64章生根(下)
但直到他站上舞台,拿起话筒的那一刻,他才忽然想起来晚上的这歌究竟是为谁而写的。
话筒的边缘泛着耀眼的金属光泽,台下一片漆黑,他的双手握上去,就仿佛独自一人回到了写歌的那个晚上。
“我喜欢的事物,是瞬时生的一切,比如某一刻的月色,比如白雪。”
“而我喜欢上你时,你只是浅浅的,浅浅擦过我的世界。于是我想象,你是翕动翅膀的蝴蝶,我不织束缚你的茧,只见你远走前一面。”
“就让我静止的,停在迈向你的原点,让我道听途说地拥有你,恒久不变……”
林剔的声音其实不多激烈,但情绪被酿得很深,他缓缓闭了眼,思绪便渡过日升月落,渡过了时间的河。
那是纪风川离开后的第一年。
也是林剔现自己喜欢上纪风川的第一年。
整整一年,林剔没对谁说起过纪风川,他把这个人憋在心里,反复琢磨,明知道或许再也无法见到这个人了,却又会在自己的某个重要人生节点处,忍不住去幻想纪风川会在。
比如他高考全部结束的那天,被大学录取的那天,被现没报金融专业挨打的那天,进入学生会的那天,拿到全科奖学金的那天。
这种幻想最开始只是困扰他的心情,紧跟着是一种风吹草动的痛,最后逐渐演变成一种执念,一种他以为会把自己烧死的执念。
他写下这歌时情绪强烈到落泪,但再后来,这样的晚上已经多到他自己也无法数清。
于是那个晚上也仅仅变成一歌,被夹在他的吉他谱里。
他翻出来,也只是觉得与现在的自己分外契合。
或许聚光灯下本就适合用情绪和氛围去怀念,他才恍惚想起当年的自己究竟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写下了这歌。
原来从最开始的时候,他就没有变,无论他是否朝着纪风川靠近,最后的结局也都仿佛已经被命运书写。
因为从来不曾拥有,所以得以永远拥有你,林剔现自己很擅长重蹈覆辙。
“帅哥!这歌你忘记说歌名了,写得真好啊,叫什么?”台下有个女声高喊,林剔朝那处看去,鸭舌帽将他的眼睛连同情绪一并藏起,众人只能窥见他高挺鼻梁在脸上投下的阴影。
“叫恒久不变。”林剔最后说完这句,利落起身,三两步走到台边,一个翻身就下了台。
“谢谢大家喜欢!”
直到这时人群才开始哗然,喧闹声炸响在耳边,林剔却早已经将那舞台抛在脑后。
路过后台的通道时,林剔和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擦肩而过,他隐约闻见一股熟悉的香味,但他转念一想,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
纪风川怎么会到这里来呢?
可他显然低估了生活的荒唐程度。
“林剔。”
对方从身后叫住他,林剔的脚步霎时间顿住,脑子里有一瞬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