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洪芳的叙述,歹徒一拳打到她的左侧太阳穴,把她打晕之后,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细针,一只手把她的眼睑翻开,另一只手用针,精准地刺向她的眼球,左眼刺了两下,右眼刺了一下,然后,没有翻动房间里的任何物品,没有抢任何钱,直接逃之夭夭了。
只有这一幅画面,才能同时符合洪芳的叙述,以及同仁医院开具的鉴定报告。可这幅画面,实在是太离谱了,有三个无法解释的疑问,始终萦绕在陈世贤专家的脑海里,让他无法相信。
家人们,你们也可以好好想想,这三个疑问,确实是致命的,只要想通了这三个疑问,真相就一目了然了。
第一个疑问眼角膜里虽然没有血管,就算被穿刺,也不会造成大量流血,但角膜上分布着大量的感觉神经末梢,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之一。用针刺角膜,那种疼痛感,是常人无法忍受的,哪怕是处于昏迷状态,也会被这种剧烈的疼痛惊醒,醒来之后,本能地就会闭上眼睛,并且拼命地挣扎、喊救命。可洪芳却说,自己被打晕之后,就一直昏迷,直到被邻居敲门叫醒,期间没有任何意识。这就奇怪了,歹徒怎么可能在她昏迷的情况下,连续三次,精准无误地刺中她的角膜,而且没有遭到任何反抗?稍微有一点偏差,就会刺到眼睑,可洪芳的眼睑,却没有任何刺创,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第二个疑问9月25号,市中心医院对洪芳做的脑部cT显示,洪芳的颅脑内没有任何损伤,头皮也没有损伤。按照洪芳的说法,她是被歹徒一拳打在左侧太阳穴,导致昏迷的。可如果没有颅脑损伤,仅仅是太阳穴受到撞击,最多只能造成轻微的脑震荡,不可能造成深度昏迷,更不可能昏迷一个多小时,洪芳说自己是1o点左右被打晕,11点左右被邻居叫醒,昏迷了整整一个小时,这和医院的诊断结果,严重不符。轻微脑震荡造成的昏迷,一般只有几分钟,最多十几分钟,不可能昏迷一个小时,而且醒来之后,也不会没有任何后遗症,可洪芳除了眼睛受伤,没有任何其他不适,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第三个疑问洪芳的眼伤,做得太细腻、太专业了。刺的深度不深不浅,位置不偏不倚,刚好造成外伤性白内障,让视力受到损伤,但又没有完全失明,而且通过手术,还能恢复一定的视力。这显然不是一个入室抢劫的歹徒,会做出来的事情。歹徒入室抢劫,目的是为了钱,就算是为了泄愤,也会下手狠毒,直接把她的眼睛戳瞎,不可能这么“小心翼翼”,拿捏得这么精准。而且,这种精准的穿刺,需要非常专业的眼科知识,知道角膜的结构,知道刺到什么深度、什么位置,才能造成想要的损伤,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想到这里,陈世贤专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这根本不是一起入室抢劫伤人案,而是洪芳自导自演的一出苦肉戏,她的眼睛,是她自己故意弄伤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偿还自己的债务。
2oo1年1月5号上午,陈世贤专家把自己的想法,跟一同前来会诊的田雪梅法医进行了沟通。田雪梅法医,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医专家,在损伤鉴定方面,有着很高的造诣。听完陈世贤专家的分析之后,田雪梅法医也表示完全同意,她也觉得,洪芳的损伤,根本不可能是他人所为,就是自导自演的自伤行为。
随后,两个人就共同形成了公安部法医室的初步意见,准备在下午的专家组会议上,向各位专家汇报,进行讨论。
1月5号下午,由辽宁省公安厅法医室姜主任主持的专家组会议,正式开始。与会的十几位专家,纷纷表了自己的看法,各持己见,争论得十分激烈。大部分专家都表示,无法肯定洪芳的双眼损伤系他人所为,亦或是自己所为,对自伤的嫌疑,既不能排除,也无法认定。
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的刘教授,说出了大多数专家的心声,他叹了口气,说道“同志们,洪芳的损伤,是可以肯定存在的,这一点,所有的检查报告都能证明。从最初的检查情况来看,她的眼睑淤血、肿胀,符合钝器伤的特点,但这到底是自己打的,还是被他人打的,很难确定。而且,最初检查报告里提到的‘渗出膜及晶状体混浊’,这个概念并不规范,从那份报告来看,无法反映出损伤的具体时间。”
刘教授接着说“后来的检查,又现她的角膜有穿刺伤,是尖锐物体所致,造成了晶体囊前膜破裂,这说明,她的双眼既有钝器伤,又有锐器伤。可问题是,说是造作伤(自伤),难以解释她的钝器伤是怎么来的;说是他人所为,又无法解释歹徒为什么只扎眼睛、不抢钱,为什么能精准地扎到角膜,不伤到眼睑。难呐,要想搞清这个案件的性质,真的太难了!”
刘教授的话,说出了所有人的困惑,会议现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就在这时,姜主任开口了,他看向陈世贤专家,说道“陈主任,您是全国知名的刑侦专家,经手过无数疑难杂案,您对这个案子,肯定有不一样的看法,您给大家说说您的意见吧。”
陈世贤专家点了点头,缓缓站起身,清了清嗓子,把自己在1月4号总结出的三个疑点,一一摆了出来,并且还做了一些补充,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每一句话都说到了关键点上。
陈世贤专家说“先,根据同仁医院的检查报告,洪芳的角膜有三处针样穿刺状贯通伤,而且损伤位置精准,深浅一致,眼睑没有任何刺创。这就说明,在被刺伤的时候,洪芳的双眼睑是处于张开状态的,而且头部必须固定不动,不能有任何挣扎和反抗。如果头部稍有动作,伤口的位置和深度就会不一致,甚至会刺到眼睑。”
“那么,要让头部保持固定不动,又不能伤及眼睑,只有两种可能性。”陈世贤专家接着说,“第一种,是洪芳当时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完全没有意识,无法挣扎;第二种,是洪芳处于局部麻醉状态,感受不到疼痛,也无法挣扎。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可能性。”
“可我们已经知道,洪芳的脑部cT检查,没有现任何可导致深度昏迷的损伤,仅仅是轻微的脑震荡,不可能造成深度昏迷,所以,第一种可能性,可以排除。”陈世贤专家的语气十分肯定,“那么,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性,洪芳当时是处于麻醉状态下,受到的损伤。而这种麻醉,不可能是歹徒强行给她注射的,因为现场没有任何注射的痕迹,也没有任何麻醉药物的残留。所以,只能是洪芳主观配合,自愿接受麻醉,然后让别人帮她造成这些损伤,或者,是她自己在麻醉状态下,给自己造成的损伤。”
紧接着,陈世贤专家又补充道“而且,这种眼部损伤,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凶手不仅要懂得眼部的麻醉知识,还要掌握精准的刺入部位和深度,恰好让眼房水跑到晶状体内,使之混浊,形成外伤性白内障,既达到理赔条件,又不会真的完全失明。这种非常专业的眼科知识,只有从事眼科相关工作的人,才能具备。”
“还有一点,大家可以注意一下。”陈世贤专家继续说道,“白内障是一种可以治疗的眼病,外伤性白内障也不例外,具有可逆性。如果受伤后出现的混浊,不在瞳孔区正中位,对视力的影响并不明显;就算混浊严重,影响视力,也可以通过声波粉碎治疗,或者手术更换人工晶体,完全可以使视力得到一定的恢复。洪芳的眼伤,做得这么‘精准’,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理赔金,而不是真的想把自己弄瞎。”
“最后,还有几个不合常理的地方。”陈世贤专家说道,“第一,根据洪芳的自述,歹徒的作案目的是勒索3o万,可最终却只伤了她的眼睛,没有抢任何财物,作案行为与作案目的严重不符;第二,洪芳受伤之后,既没有报案,要求警方寻找凶手,也没有对她的丈夫细说遇袭的全过程,这不符合一个受害者的正常反应;第三,脑干诱电位仪的检查结果,与洪芳自述的视力情况严重不符,说明洪芳有明显夸大病情的主观意图,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伤得更重’,更符合理赔条件。”
陈世贤专家的一番话,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把所有的疑点都串联了起来,有理有据,让在场的所有专家,都恍然大悟。原本争论不休的专家们,此刻都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纷纷点头,表示赞同陈世贤专家的分析。
大家都觉得,陈世贤专家把方方面面的细节,都考虑到了,把所有的疑点都集中起来分析,答案就自然而然地出来了,洪芳的损伤,就是自导自演的自伤行为,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
最后,经过全体专家的共同讨论,一致得出了最终的鉴定意见,并且全体专家都在鉴定意见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确保鉴定意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这份鉴定意见,一共有三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第一,伤者洪芳眼睑的淤血、肿胀,系钝器伤所致;眼球有穿通伤(左二右一),外伤性白内障鉴定成立。
第二,伤者两眼三次穿通伤,所伤部位有选择性,刺入深浅大体一致,两眼睑无刺创,说明刺伤时两眼睑处在张开状态,在造成损伤时,可以确定,伤者没有进行任何挣扎和反抗。
第三,伤者视力诱视力波形基本正常,说明视力系统没有受损,与伤者自述“只有光感”不相符,说明伤者有明显夸大病情的主观意图。
这份鉴定意见,彻底打破了案件的僵局,为警方的侦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市人民法院在拿到这份鉴定意见之后,当即决定,对洪芳起诉保险公司违反保险合同一案,中止审理。而市公安局,则根据这份鉴定意见,正式对洪芳涉嫌保险诈骗罪,立案侦查。
警方立案侦查之后,立刻对洪芳进行了审讯。一开始,洪芳还死不承认,依旧坚持自己是遭遇了入室抢劫,眼睛是被歹徒打伤的,不断地喊冤,声称自己没有骗保。
可面对警方出示的大量证据,邻居的证词、保险业务员的证词、医院的检查报告、专家的鉴定意见,还有她自己负债累累、密集投保的证据,洪芳的心理防线,一点点被攻破。她知道,自己的谎言,已经被彻底戳穿了,再坚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只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最终,在强大的心理压力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洪芳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她承认,自己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偿还自己的巨额债务,于是就想到了通过自伤,骗取巨额保险金的办法。
洪芳交代,整个事情,都是她一人策划、一人实施的,步骤和陈世贤专家预料的,几乎一模一样。她先是在短期内,连续5次密集投保,总保额达到2o5万,为自己的骗保行为,做好了铺垫。然后,她利用自己之前所学的眼科知识,给自己的眼睛注射了少量的局部麻醉药物,让自己感受不到疼痛,之后,用一根细小的针,精准地刺向自己的角膜,造成了穿刺伤,又用钝器击打自己的眼睑,造成了淤血、肿胀,伪装成被歹徒打伤的样子。
而她之所以能做得这么专业,是因为她在下海做生意之前,是一名医学院的毕业生,而她的专业,正好就是眼科。她懂眼部的结构,懂麻醉知识,知道怎么下手,才能造成想要的损伤,既能达到理赔条件,又不会真的完全失明,还能通过手术恢复一定的视力。
她原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只要伪装得足够像,就能骗过保险公司,拿到2o5万理赔金,还清所有债务,然后再通过手术恢复视力,神不知鬼不觉地重新开始生活。可她千算万算,终究没算到,自己精心策划的骗局,会被经验丰富的保险调查员现疑点,更没算到,会惊动公安部的顶尖刑侦专家陈世贤,把她所有的伪装,都一一戳穿。
洪芳交代完所有犯罪事实后,整个人瞬间垮了下来,趴在审讯室的桌子上,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忏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该一时糊涂,想着用这种极端的方式骗保,我不该拿自己的眼睛开玩笑,更不该无视法律,到头来,不仅没拿到一分钱,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我对不起我的家人,对不起所有信任我的人……”
家人们,听到这里,是不是也觉得很唏嘘?洪芳本来是医学院眼科毕业,有着专业的知识,要是好好利用自己的专业,无论是当医生,还是做相关的工作,都能有不错的展。可她却因为一时的贪念,因为负债累累的压力,走上了骗保的歪路,不仅毁了自己的眼睛,还触犯了法律,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锒铛入狱的下场,真的是得不偿失。
根据洪芳的犯罪事实,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市人民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洪芳提起了公诉。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洪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自伤身体,虚构保险事故,骗取巨额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洪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保险公司的相关损失。
至于洪芳的眼睛,虽然经过手术治疗,恢复了一定的视力,但因为之前的穿刺损伤过于严重,角膜和晶状体都受到了不可逆的伤害,视力再也无法恢复到正常水平,只能模糊地看到一些光影,算是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她的砖厂,因为无人打理,加上之前的债务纠纷,最终也宣告破产,所有的资产都被用来偿还债务。
而保险公司这边,因为及时现了洪芳的骗保行为,并且通过警方的调查,拿到了确凿的证据,成功避免了2o5万的巨额损失。这件案子,也成为了当年保险行业和刑侦领域的典型案例,给所有的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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