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找到潘军说的那个朋友,朋友证实了那天晚上确实和他一起喝酒,喝到八点左右,潘军说累了,想回去休息,两人就散了。
但八点之后呢?没人能证明。
潘军的体型,和司机们描述的那个男乘客,比较接近。他的嫌疑,没法排除。
第二个嫌疑人,更让人意外——刘佩云的丈夫,谢涛。
谢涛是报案人,按理说应该是受害人家属。可秦一总觉得,他报案报得太快了。
“一般来讲,老婆一晚上没回来,第二天一大早就跑来报案的,不多见。”秦一在案情分析会上说,“大多数人会先自己找找,给亲戚朋友打一圈电话,实在找不着了,过个一两天才来报警。谢涛这个反应,有点着急,好像急于证明什么似的。”
“秦大,你是说……他急着证明妻子失踪跟他没关系?”一个侦查员问。
“对。有时候,太着急撇清关系的人,恰恰是关系最深的。”秦一说,“查查他。”
这一查,还真查出点问题。
刘佩云和谢涛的婚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两人经人介绍认识,谈了四个月恋爱就结婚了,算是闪婚。婚后的日子,柴米油盐,很快就消磨掉了最初的甜蜜。最大的矛盾,出在钱上。
为了买那辆面包车,他们借了两万多块钱的外债。四万多的车,借了两万多,压力可想而知。夫妻俩经常为还钱的事吵架,街坊邻居都听过。刘佩云生前跟闺蜜抱怨过,说谢涛脾气大,动不动就火。
会不会是夫妻矛盾激化,谢涛动了杀心?
可查来查去,谢涛有不在场证明。刘佩云失踪那天晚上,他一直开着出租车在市区转悠,拉了好几个客人,行车记录、加油记录都对得上。他没有作案时间。
除非……他雇凶杀人。
秦一又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会不会谢涛事先知道妻子那天晚上要拉一个“特殊”的客人,他故意在八点多的时候开车经过市门口,“确认”妻子还在等活,然后让那个“客人”——也就是他雇的杀手——上了车?他自己则继续跑出租,制造不在场证明。等杀手得手后,他第二天一早报案,显得自己无辜。
这个假设很完美,但需要证据。谢涛有没有买凶杀人的动机?有没有雇凶的经济能力?有没有和可疑人员接触?警方调查了一圈,现谢涛既没买过巨额保险,也没什么婚外情,社会关系简单得像个透明人,找不到任何买凶杀人的证据。
两个嫌疑人,一个潘军,一个谢涛,都悬在了那里,没法排除,也没法确定。
案子,就这么僵住了。
转机,出现在刘佩云失踪后的第五天。
安徽警方传来消息他们在监控录像里,现了那辆银灰色五菱之光面包车的踪迹!
江苏、安徽两省警方通力合作,调取了5o多个收费站的卡口录像,查看了4oo多个小时的视频资料,终于拼出了那辆面包车在9月4日当晚的行车路线。
路线是这样的从溧阳城区出,往西走,经过郎溪县的中美卡口,然后上了高,一路向西,最后在安徽南陵县下了高。
全程2oo多公里,用了4小时43分钟。
侦查员们兴奋地在地图上画出这条路线,手指一路跟着面包车的轨迹移动,最后停在了南陵县。可到了南陵县城,监控又断了——那个年代,县城的摄像头比溧阳还少。
不过,重看视频的时候,侦查员现了一个更重要的细节。
面包车通过前面几个卡口时,因为天黑或者摄像头角度问题,拍下的影像都很模糊,看不清开车的人。但最后在南陵下高的那个卡口,画面稍微清晰了一点,能看出来——开车的是个男人!
刘佩云是女司机,怎么会换成男人开车?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那个卡口之前,很可能刘佩云已经遇害了!凶手开着她的车,逃到了安徽!
侦查员们激动得差点跳起来。他们立刻把注意力集中在面包车行驶的最后一个路段——从宣城到南陵石浦之间,大约116公里。
按照正常度,这段路一个小时左右就能走完。可面包车,用了两个半小时!
整整多出了一个半小时!
这一个半小时,凶手能干什么?
足够他处理尸体!
宣城到南陵之间,有山有水,有荒野有密林,随便找个地方把尸体一扔,天黑路偏,根本没人会现。
溧阳警方立刻联合安徽警方,对这段1oo多公里的高路沿线进行地毯式搜索。民警们沿着公路两侧,钻进树林,翻过山坡,搜遍了每一个可能的抛尸地点。可一连几天,什么也没找到。
就在大家快要失望的时候,第九天,南陵县城传来消息那辆面包车,找到了!
面包车停在南陵县城一处偏僻的路边,紧挨着一片废弃的厂房。
民警赶到的时候,车身上落满了灰尘,轮胎也有些瘪了,显然在这儿停了不少日子。透过车窗往里看,驾驶座上没人,后排座椅空荡荡的。
技术人员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打开车门。一股陈旧的气味扑面而来,混合着灰尘、汗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说不清是什么的味道。
车里没有刘佩云。
也没有她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还有她平时手上戴的那枚金戒指。
不仅如此,车上还少了两样东西前后两块车牌被人卸了;中控台上那个mp3播放器,也被撬走了,只剩下一个黑洞洞的窟窿,几根断掉的电线头露在外面。
mp3那玩意儿,在2oo8年还算个时尚物件,能听歌,能存文件,年轻人喜欢。可为了一个二手的mp3,费劲巴拉地撬下来拿走,至于吗?
再仔细看,车里还多了两样东西。
第一样,是前排驾驶座的地上,有一小堆烟灰。烟灰散落着,没有被踩踏过的痕迹,像是有人抽完烟,随手把烟灰弹在了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