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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合法打击(第1页)

坏了,我成毛文龙了!

李知涯心里如是对自己说道。

毛文龙乃是明末总兵,驻守皮岛,牵制后金。

天启年间,他孤悬海外,拥兵自重,朝廷对他又用又防。

后来袁崇焕督师蓟辽,以十二条罪状,将他诱至双岛,先斩后奏。

史书里写,毛文龙死时,“麾下健儿校尉俱从,皆失色不敢动”。

李知涯读过这段。

在电子厂宿舍的夜里,他翻过一本盗版《明朝那些事儿》。

看到这里时还感慨过,觉得毛文龙死得憋屈。

可现在他不感慨了。

他只觉得自己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不过话说回来,他李知涯比毛文龙还不如。

毛文龙好歹根正苗红,是正经朝廷将领。

他呢?

“逆乱”出身,招安来的,在朝廷眼里就是个随时可以丢弃的棋子。

而且袁崇焕杀毛文龙,程序不合法——

先斩后奏,擅杀大将,后来这也成了袁崇焕自己的死因之一。

可现在呢?

兵部下调令,命两广总督委派水师总兵来“招讨”。

圣旨,调令,全套手续齐全。

合理,合法,合规。

想过“赐御酒”。

想过“征方腊”。

甚至想过“校场饷,不必着甲”那种阴招。

万没想到,人家对付你,走的他妈是正经程序!

李知涯头皮麻。

不是那种骤然的恐惧,而是一种缓慢的、渗透性的寒意。

像冬天里冷水浸透棉袄,一点点渗进来。

等你感觉到冷时,已经冻到骨头里了。

他想起连月来,姚博的那些小动作。

明面上放缓了“王化”,背地里却让教谕在学堂里编排兵马司的段子。

这还不算,姚博还在系统性地挖他墙角。

“举荐进入步军书院深造”。

“卒业之时委以官职”。

这些话,李知涯不是没听过。

老曾私下跟他提过,说底下有几个年轻武官心思活络了。

周易也暗示过,说姚博那边开出的条件,对有些人来说,诱惑太大。

你能怪他们吗?

李知涯问自己。

你纵有标价九亿两的净石,那是什么?

是悬在海外的逆乱组织的赃物。

是见不得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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