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远的手停在半空中。
水果刀的刀尖距离他的掌心大约两公分,刀刃上反射出一楼大厅那根苟延残喘的日光灯管的光。灯光在刀刃上碎成无数细小的光点,像一把碎钻撒在银色的绸缎上。他的额头在冒汗,汗珠顺着鼻梁往下滑,滑到鼻尖,悬在那里,像一颗透明的、随时会坠落的小行星。
他维持这个姿势已经快一分钟了。
“干。”他骂了一声,把刀放下来,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下不了手。我真的下不了手。我不是怕痛,我是怕血。你知道我上次捐血是什么时候吗?大二。那次我捐了25occ,在捐血车上坐了十五分钟,起来的时候直接晕倒,撞到捐血车的门框,额头缝了三针。从那之后我就知道,我不适合见血。连吃牛排我都点全熟,就是不想看到红色的汁水从肉里面流出来。”
他对着空荡荡的大厅说话。大厅里没有人——至少没有活人——但他总觉得有人在听。那面全身镜里的倒影,不是他自己。镜子里映出的是一楼大厅的景象,但那个景象里没有他。也就是说,镜子拒绝反射他的影像。他在镜子前站了快五分钟,镜子里的骑楼、天花板、日光灯管、那台老旧的摊车——全部都在,唯独他不在。
好像他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了。
好像他已经死了。
“不要自己吓自己。”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啪啪两声,在空旷的大厅里显得格外响亮。疼痛让他清醒了一点。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打开手电筒,把手机咬在嘴里——像海豚顶球那样——腾出两只手来握刀。左手握住刀柄,右手握住刀背,刀尖对准左手掌心。
他闭上眼睛。
深呼吸。
吸——呼——吸——呼——
然后他用力一划。
刀刃划过掌心的那一瞬间,他感觉到的不是痛,而是一种灼热的、像被烙铁烫到的感觉。那种感觉从掌心蔓延到手腕,从手腕蔓延到手臂,从手臂蔓延到全身。他的身体像被一道电流击中,肌肉不自主地收缩,膝盖一软,整个人跪在了地上。
血从掌心涌出来。不是慢慢渗出来的那种,而是像被拧开的水龙头一样,哗地一下涌出来,鲜红色的、温热的、带着铁锈味的血。血滴在地上的白色瓷砖上,溅开成一朵朵小小的、暗红色的花。
林志远睁开眼睛,看到那些血花的时候,他的胃翻了一下。他咬紧牙关,把涌上来的酸水吞了回去,然后用那只正在流血的手,握住了那把水果刀的刀柄——刀刃上沾着他的血,握上去滑腻腻的,像握着一条刚从水里捞起来的鱼。
他站起来。
腿在抖,但站住了。
他看着那面全身镜。镜子里依然没有他的倒影,但他不在意了。他走向大厅最里面的那堵墙——那堵林有福穿过去的、秀秀和嘉宏也穿过去的墙。他站在墙前面,伸手摸了摸瓷砖。瓷砖是凉的,粗糙的,和普通的墙壁没有两样。
“所以,”他自言自语,“我是要撞上去还是怎样?像哈利波特那样直接冲进去?还是需要念一句咒语?‘去去武器走’?‘疾疾护法现身’?我他妈又不是巫师。”
他犹豫了两秒。然後他做了一个决定——他把自己流血的手掌按在了墙上。
血从掌心渗出来,渗进瓷砖的缝隙里。那些缝隙原本嵌满了黑色的污垢,但当血渗进去的时候,污垢像被溶解了一样,变成了一缕缕黑色的烟,从瓷砖缝隙里飘出来,消散在空气中。墙壁开始振动,不是地震的那种剧烈振动,而是一种低沉的、像大提琴最低的那根弦被拨动时的共振。
墙壁上出现了一圈圈涟漪。和林有福穿过去时一模一样。
林志远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一头撞了进去。
穿墙的感觉,他后来跟人描述的时候,用了“像被一台吸尘器吸进去”这个比喻。不是因为他词汇量贫乏,而是因为那感觉真的太像被吸尘器吸进去了——一股巨大的吸力从墙壁的另一侧传来,把他的身体往前拉,他的脚离地了,整个人像一片被风吹起的树叶,翻滚着、旋转着、以一种完全不受控制的方式穿过了那道墙。
他落在了一个坚硬的、光滑的表面上。
后脑勺先着地,出一声闷响。痛到他眼冒金星,嘴里咬着的手机飞了出去,在空中翻了几圈,啪地一声摔在不远处。手电筒的光束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凌乱的弧线,然後固定在了某个方向。
林志远趴在地上,晕了大概三秒。然后他撑起手臂,抬起头,看到了他这辈子见过的最诡异的景象。
他躺在一个巨大的圆形空间里。地面是黑色的,光滑得像一面镜子,倒映出头顶上方的一切——那片有两个太阳的天空。橙红色的大太阳和蓝白色的小太阳正在缓慢地融合,它们的光线交织在一起,把整个空间染成了一种介於紫色和粉色之间的、像一样的颜色。
空间的中央,立着一块黑色的石碑。石碑大约两米高,上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那些文字在光——金色的、温暖的光,像河流一样从石碑的顶部往下流淌。
石碑前面坐着三个人。
不,不是三个人。是两个人和一个——他不太确定该怎麽称呼那个中年男人。那个中年男人穿着白色汗衫,围着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脚上趿着蓝色塑料拖鞋,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在路边卖烧肉粽的阿伯。但他坐在那里的方式不对。他的身体是半透明的,你可以看到他身後石碑上的文字透过他的身体隐约地浮现出来。
另外两个人,他认识。
一个穿着白色洋装,长及腰,靠在那个中年男人的左边。她的脸很白,白到几乎透明,但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像两盏灯。她正看着林志远,嘴角微微上扬,那种笑容不是友善的笑容,也不是不友善的笑容,而是一种“哦,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林志远”的笑容。
另一个穿着橘色的外送制服,制服皱得像梅干菜,裤子上沾满了灰尘和黑色的污渍。他坐在中年男人的右边,手里拿着一个咬了一半的烧肉粽,嘴里还嚼着糯米,脸上写满了“靠北你终於来了”的表情。
“志远,”陈嘉宏把嘴里的烧肉粽咽下去,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你来得比我预期的慢。我以为你半小时前就会到。”
林志远趴在地上,仰头看着嘉宏,嘴巴张了几次,像一条被捞上岸的鱼。最後他终於挤出了一句完整的话“你他妈的还有心情吃烧肉粽?”
“很好吃欸,”嘉宏把剩下半个烧肉粽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要不要吃一个?老板请客。”
“我刚刚割了自己的手!”林志远举起左手,掌心的伤口还在流血,血顺着手指往下滴,滴在黑色的地面上,出细微的哒哒声,“我他妈的在上面犹豫了一分钟才割下去!你知道我有多怕血吗?我连看《绝命终结站》都要遮眼睛!你竟然在这里吃烧肉粽!”
“冷静冷静,”嘉宏走过来,伸出手把林志远从地上拉起来,“你手还好吗?要不要包一下?”
“包你个头啦!这里有ok绷吗?有纱布吗?有碘酒吗?”林志远低头看着自己还在流血的掌心,脸色越来越白,“干,我觉得我有点晕。我要坐下来。”
他直接坐在了地上。黑色光滑的地面映出他的倒影——一个穿着“我推的孩子”T恤的胖子,脸色苍白,左手在滴血,右手紧紧握着一把水果刀,看起来像一个刚从恐怖片现场逃跑的临时演员。
秀秀走过来了。她走到林志远面前,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林志远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往後缩了缩,“你、你谁啊?”
“林秀芬。”秀秀说,“你可以叫我秀秀。我是阿宏的——”
“女朋友。”嘉宏在旁边补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