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呈上。
臣弹劾前禁军教头、原二龙山旧部周威。
于上月十五在汴京城西米市街私设公堂。
杖责米商钱某。
致使钱某卧床半月不起。
钱某的妻弟是里正。
阻拦时亦被殴伤。
此事有米市街十七户商户联名作证。
周威私设公堂,滥用私刑。
按大宋律。
当革去军职。
交大理寺议罪。
武松接过那卷纸。
没有看。
递给了吴用。
吴用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眉头渐渐拧了起来。
联名状上确实有十七个手印。
周威也确实打了人。
他把状纸放在案上。
看着裴长庚。
裴御史。
你去过米市街吗?
去过。
你可曾问过。
周威为什么打那个米商?
裴长庚沉默了一瞬。
无论什么理由。
私设公堂都是违律。
若人人都像周威这样。
还要地方官做什么?
还要刑部做什么?
还要大宋律做什么?
他的声音渐渐拔高了。
像是要把这些天憋在肚子里的话一次倒出来。
陛下。
臣知道这些老将替大宋流过血。
臣的父亲死在大名府城下。
臣的叔父死在采石矶渡口。
臣敬他们。
臣谢他们。
可敬和谢。
不等于他们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
若今日因战功而宽宥。
明日便有更多人因战功而犯法。
长此以往。
法将不法。
国将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