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可不行的嘛!”
他摇着手指,面部表情夸张到了极点。
“姜神医那么靓对不对?什么身份对不对?你以为光靠杀猪宰鱼炖汤就能留住靓女的心?”
“Tooyoung!”(你还太嫩啦!)
“你看看你!”
钱伟民上下打量陆廷,毫不客气地用手指比划。
“白背心,旧外套,水泥灰,解放鞋。。。。。。你穿这样去友谊商店,人家保安都不让你进门!”
“追女仔要有style你知不知道啊?你要学会制造浪漫!学会送礼物!送花!送香水!”
“你看我!”
他弹了弹自己宝蓝色西装的领子,摆了个自认为很帅的pose,金链子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我这才叫品味!这才叫情调!你得跟我学!”
陆廷全程一言不发。
他那张古铜色的脸一阵阵发烫,拳头攥了又松,松了又攥。
他知道这个骚包在故意挤兑自己。
但陆廷没法反驳。
因为。。。。。。他确实不懂这些。
上次在羊城买了巧克力和鲜花,姜棉高兴了很久。
但那也是自己看到别人送,这才跟着有样学样的。
除此之外,自己都没怎么买过像样的好东西给她。
自己只会砍柴烧火打猎做饭,把能做的活全做了,把最好的东西全留给她。
可他不会说好听的话,不会买好看的东西,甚至连媳妇喜欢亮晶晶的首饰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陆廷心里涌上一股浓浓的挫败感。
比面对任何敌人都让他难受的挫败感。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指节粗大,虎口有茧,指甲缝里还附着着一些怎么都洗不掉的水泥灰。
这双手,能劈柴,能杀猪,能把一百多斤热水扛上二楼。
但牵棉棉手的时候,她说过“有点扎”。
陆廷的大拇指无意识地来回搓着食指的老茧,动作很慢。
钱伟民正说在兴头上,嘴巴叭叭个没停地传授他的追女秘笈。
可眼角余光却瞥见陆廷缓缓抬起了自己的手,放在眼前。
那副模样不是生气,也不是害臊。
一个能徒手干翻野猪的男人此刻正低着头,眼神复杂地看着自己那双粗糙且布满老茧的手。
像是在审视一件让自己无比失望的武器。
钱伟民的笑声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