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秦秋写的什么,沈溪清不知道,明信片被她自己带走了。
沈溪清写的,是一个非常非常“小小”的愿望——
她想和未来的另一半,去格雷梅看一千零一夜里的梦幻世界;去摩尔曼斯克看极夜和不冻港,住进梦里的雪中小屋;去阿姆斯特丹坐上开满郁金香的游船;去霍比特人村看小矮人住的小房子;去采尔马特看雪国列车;去翁根体验阿尔卑斯山下的蓝调时刻;去卡帕多奇亚看满天奇幻的热气球;去墨尔本、去魁北克,去好多好多地方……
实现这个愿望,不仅需要很多很多钱,还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需要自己爱的那个人在身边。
昨天刚写完,屋外的人喊她们出去吃饭,沈溪清来不及收好便离开,再后面忘得一干二净……
吸引沈溪清注意的,不是自己写的“小小”愿望,而是一行行黑字的下方,被人另外用红笔写上了其他内容。
沈溪清能一眼认出,是谢时聿的笔迹。
——蓝桉已遇释槐鸟,不爱万物唯爱你。
——youarethepreferennetbsp;exnetbsp;firstnetbsp;theon1yone。[你是偏爱,是例外,是选,是唯一]
前面那句话,沈溪清有印象,自己之前在手机上看到过,当时无意地念出了声,只念了一遍。
后面这段英文,沈溪清第一眼觉得陌生中带着丝丝熟悉,很快记忆回笼,记起来了。
高二那年寒假,听身边同学说,有人在宣传栏她的照片上写了一段英文。
而英文的内容,好像就是这个……
所以当初写下这串英文的人,原来真的是谢时聿。
沈溪清眼里有光闪了闪,眯了眸子,低头看向自己的手。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右手的无名指上,居然套上了一枚钻戒。
眼睛被闪到的光,就是太阳光线打在上面折射出来的。
戴在她手上,不大不小,分毫不差,尺寸正好合适。
身后传来两下敲门声,沈溪清转了身体。
谢时聿环起胳膊,颀长挺拔的身子倚着门看她,眼尾上扬出浅浅的弧度,眸中含笑。
“我的未婚妻,可以出来吃饭了。”
沈溪清晃了晃右手,示意指间的那枚戒指给他看,挑眉问:“我什么时候成你未婚妻了?我什么时候答应了?”
“你忘了。”谢时聿站直,迈开腿走近,“昨晚你自己亲口答应的。”
沈溪清皱眉,“有吗?什么时候?我怎么没印象?”
“记不得了?想赖账?”
谢时聿弯腰,凑在她耳边低声轻语,呼出的热气温温浅浅,尽数喷洒在她耳畔和颈窝,痒痒酥酥的。
长段的记忆不受控制涌入脑海,如同幻灯片般详细回播。
沈溪清脸颊温度呈直线攀升,目光不知所措地四处乱飘。
她似乎有点印象了。
后半夜半睡半醒的时候,谢时聿问了好些问题。最后一个,好像是——“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她当时意识不甚清醒,一味地顺从内心,就那么应了……
沈溪清缩了缩脖子,勉强维持镇定,故意逗他嘴硬道:“真没印象,是不是你自己胡编乱造的。”
“我胡编乱造?”
谢时聿掐住她的下巴,往上抬,沈溪清迫不得已对上一双漆黑玩味的眸子。
“要不要未婚夫帮你回忆一下?”
沈溪清迷茫,“怎么回忆?”
谢时聿呼出的滚烫气息迎面喷洒而来,眼尾眉梢染着笑意,低声暧昧道。
“昨晚的事,再来一遍?有利于你想起。”
沈溪清:“……”
“你想得美!”沈溪清拿眼睛瞪他。
“嗯?我想得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