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躺了下来,把靠枕垫在脑袋下面,闭上眼睛。
手机震了一下。
他掏出来看。
哈尼来了一张照片——高铁窗外飞掠过的风景。
配文:“走了。”
沈煜打字:“嗯。”
隔了几秒,又一条消息弹出来:“你的衬衫我拿走了。”
沈煜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指尖在屏幕上顿了顿,敲下一行字:“人没带走,但是把我衬衫顺走了。”
几乎是秒回,哈尼来一个吐舌头的表情。
又隔了几秒,又来一条:“小熊我给它起名字了。”
“叫什么?”
“沈小煜。”
沈煜看着这个名字,笑了很久。
他打字:“那我这只兔子,就叫哈小尼。”
“哈小尼是什么鬼!”
“你的兔子。”
“那明明是你的兔子!”
“那就叫哈尼。”
“不行!那是我的名字!”
“那你帮我想一个。”
沉默了一会儿,哈尼来一条:“……叫小哈。”
沈煜看着“小哈”两个字,嘴角弯得压不下去。
他回了一个字:“好。”
窗外的阳光慢慢偏西,把客厅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煜躺在沙上,抱着她抱过的靠枕,手机屏幕亮着,对话框里最后一条消息是她来的,
一个小熊的表情,旁边跟着一颗爱心。
他把手机贴在胸口,闭上眼睛。
空气里还有她的味道,淡淡的,像春天的风。
他忽然觉得,离别也没那么难熬。
因为知道她会回来。
因为知道他会去找她。
因为知道……
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以后。
随即沈煜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他其实昨晚根本没怎么睡。
卧室里躺着哈尼,隔着那道门,他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她穿着他衬衫从浴室走出来的样子,湿漉漉的头,攥着领口的手指,红透的耳尖。
他数羊数到凌晨四点,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过去,天刚亮又醒了。
然后就是做早餐、去游乐场、坐过山车、抓娃娃、摩天轮……
一整个上午像被按下了快进键,每一秒都在跑,每一秒都舍不得停。
送走她之后,他才感觉到那股疲惫从骨头缝里渗出来,像潮水一样把他整个人淹没了。
所以当他躺在沙上,闻着靠枕上残留的那点淡淡香气,几乎是瞬间就沉了进去。
再次睁眼的时候,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的。
沈煜迷迷糊糊地从沙上撑起来,得益于在剧组剃的短,总算没了刚睡醒头会翘的烦恼,不过脸上倒是还带着一条靠枕压出来的印子。
他看了一眼时间,这一觉竟然就睡了将近两个小时。
敲门声又响了。
“来了来了。”他哑着嗓子应了一声,光着脚走到门口,拉开门。
郭思思站在门外。
一身黑色的薄款西装,手里拎着公文包和一个纸袋,脸上的表情介于“来谈工作”和“来看热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