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后,古俗不见他的身影,问了小妮子也不清楚。
待傍晚时,林之歌悠哉悠哉的回来。
古俗守在门口:“你干嘛去了?”
林之歌没什么神情:“我去帮隔壁的大娘做工。”
“做工?你怎么认识他的,咱们才到这宅子没几天。”
林之歌:“梅花树苗就是从她那里买的,古兄又忘了。”
古俗嘶了一声打了下自己的头,最近总是忘事。
“宅子还一堆事没弄完呢,就这么出去?”
林之歌没觉得什么不好:“明日我早点起来就好了,院子里的杂草锄的快,一个时辰就够。”
古俗没说什么,只是在他鞋跟上的泥发现了猫腻。
隔天古俗假装还没醒,听着屋外锄头翻土的声音停下后立马跟了出去,杂草锄好了,人已经出了宅子。
他的确是去了隔壁大娘家,听着他们二人的对话古俗知道了一切。
大娘:“哎呦今天来的这么早呀,正好帮我把瓦换一下,还是和昨日一样三百贯。”
被抓
林之歌动作利索,两个时辰换好了,拿着到手的三百贯出门碰见了“捉奸”的古俗。
古俗带着怨气盯着他看,林之歌一身好衣裳都沾了灰,看起来脏脏的不说,还落魄。
“你做什么呢?”
林之歌藏起那三百贯,古俗抢过来:“你要钱做什么?”
林之歌起初不愿说,在古俗一次次的逼迫下还是撬开了嘴:“我想送一件新婚贺礼。”
古俗:“啊?送谁?庞哥?”
林之歌摇头:“是妮儿姐,宅子是庞哥的,我想买一个玉佩送给妮儿姐,要三两银子。”
“你一日才三百贯,多少天能赚够三两银子。”
林之歌也盯上了自己的衣服:“大不了,我也当。”
古俗真是被他可爱到了:“当什么?最后咱俩为了报恩连条亵裤都不剩了。”
林之歌低头看一眼:“不至于吧,亵裤又不值什么钱。”
“哈哈哈哈哈哈哈。”古俗笑的肚子痛。
林之歌不明白他在笑什么,一本正经的看着他,这个样子惹得古俗更不行了,最后靠在他肩膀上笑得发抖。
安然传了信,五天后城门会开,但只有三个时辰,并让他们两个做好准备。
这几日庞午学的很晚,看着都累古俗就没忍心告知他这个消息,怕他分心。
过了一天,官府贴了告令,考试提前,一天后进行,这个消息对于庞午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大霹雳,他忙着收拾包裹,小妮子连夜为他做了三十个玉米饽饽,租了个马车去了。
古俗还是没告诉他离开的时间,最重要的时刻不能打扰,只是三人守着大宅子有些空,自庞午上了马车三人就不约而同的担心起来,紧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