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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妙手空第四讲壹(第2页)

他以为这只是一场萍水相逢,却没想到,三个月后,他会在自家的后花园里再次见到她。

那天他母亲说“请了位女先生来教你妹妹绣花”,让他去见见。他本不情愿,却在看到女先生的那一刻,僵在了原地——正是宋艳君。

原来宋艳君是母亲的远房侄女,父母早亡,一直在外游学,如今母亲请她来家里暂住,顺便教妹妹绣花。李恬孟又惊又喜,母亲看着他的眼神,带着了然的笑意。

接下来的日子,成了李恬孟一生中最甜蜜的时光。他白天在书房读书,宋艳君就在隔壁教妹妹绣花;晚上他去请教兵策,她就点着灯,陪他一起看地图,分析战局。他们会一起在李恬孟畔散步,看夕阳把河水染成金红;会一起在藏书楼里找书,为了一本《武经总要》争得面红耳赤;会一起在后花园的秋千上坐着,不说话,只听风吹过树叶的声音。

那年秋天,李恬孟鼓起勇气,在满院的桂花香里,对宋艳君说“艳君,我想娶你。”

宋艳君正在捡桂花,闻言动作一顿,转过身看他。夕阳落在她脸上,给她镀了层金边,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落满了星星。“李郎想娶我,是因为我懂兵策,还是因为……”

“因为是你。”李恬孟打断她,声音有些颤,“不管你懂不懂兵策,不管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都想娶你。我想和你一起看江南的春,塞北的雪,想和你一起把《边防策》写完,想和你……过一辈子。”

宋艳君笑了,眼眶却红了。她踮起脚尖,轻轻吻了吻他的额头,说“好。”

天启二十四年,冬。李恬孟和宋艳君成亲了。婚礼很简单,没有请太多宾客,只有李家的亲人和几个好友。宋艳君穿着大红的嫁衣,坐在铜镜前,李恬孟给她簪上凤钗,她却摇了摇头,把凤钗拔下来,换上了那支碧玉簪。“我还是喜欢这个。”她说。

李恬孟握着她的手,说“等我考取功名,一定给你买最好的凤钗,建最大的花园,让你过上最好的日子。”

宋艳君却轻轻摇头“我不要最好的日子,我只要你平安。李郎,答应我,无论将来生什么,都要好好活着。”

那时的李恬孟,以为这只是新婚妻子的娇嗔,他笑着点头,说“好,我答应你。”

他不知道,这句承诺,会在不久后,变成他在战场上唯一的支撑。

三、烽火归人(中)黑砂白骨

成亲后的第三个月,边关的急报就传到了江南。

蛮族大举入侵,攻破了北境的三座重镇,杀掠百姓,直逼黑砂城。黑砂城是大靖北境的门户,一旦城破,蛮族铁骑就能长驱直入,饮马黄河。朝廷震动,下旨征兵,“凡年满十六、未满五十之男子,皆可从军”。

消息传来那天,李恬孟正在书房写《边防策》的续篇。宋艳君端着一碗莲子羹走进来,看到他手里的急报,脸色瞬间白了。

李恬孟放下笔,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冰凉。“艳君,我……”

“你想去,对吗?”宋艳君打断他,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李恬孟看着她的眼睛,点了点头。他不能不去。他写了那么多边防策,分析了那么多战局,如今国难当头,他怎能躲在江南的温柔乡里,看着北境的百姓被屠戮?“国难当头,匹夫有责。我是秦氏子孙,是大靖的子民,不能坐视不理。”

宋艳君沉默了片刻,转身走到书架前,取下一卷地图。那是北境的地形图,山川河流、关隘要道,标注得清清楚楚。她把地图摊在桌上,指着黑砂城的位置,说“黑砂城易守难攻,城墙高十丈,外有护城河,内有粮仓。但它的弱点在西北角,那里是山体滑坡形成的碎石坡,城墙根基不稳。蛮族若强攻,定会从那里下手。”

李恬孟看着地图,又看着宋艳君。他知道她懂他,懂他的抱负,也懂他的责任。

“我陪你去。”宋艳君突然说。

李恬孟愣住了“你说什么?战场凶险,你一个女子……”

“我是你的妻子,你去哪,我就去哪。”宋艳君看着他,眼神清亮,“我懂医理,能帮你治伤;我懂地形,能帮你看地图;我还懂蛮族的语言,他们部落的方言,我会七种。”

李恬孟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又酸又软。他想拒绝,想说“太危险了”,可看着她坚定的眼神,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好。”

他以为母亲会反对,没想到母亲只是摸了摸他的头,说“李家的儿郎,就该保家卫国。艳君是个好姑娘,你们俩互相照应。记住,李家永远是你们的后盾。”母亲还把家传的一块暖玉给了宋艳君,说“这玉能安神,你戴着,保平安。”

出那天,江南下起了小雨,和他们初遇时一样。李恬孟穿着崭新的军装,戴着头盔,背着弓箭,腰间挂着ord(剑)。宋艳君穿着男装,一身青色劲装,背着个药箱,手里牵着一匹马。他们没有坐马车,就骑着马,沿着李恬孟畔,慢慢向北走。

送别的人很多,父母、妹妹、亲友,还有街坊邻居。李恬孟一路都没回头,他怕一回头,就再也迈不开脚步。直到走出江南地界,他才勒住马,回头望去,只见烟雨朦胧中,江南的轮廓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子。

宋艳君握住他的手,说“我们会回去的。”

李恬孟看着她,点了点头。

从江南到北境,走了整整两个月。他们一路看到了太多流离失所的百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背着破旧的包袱,向南逃难。有的人走着走着就倒在路边,再也起不来;有的人抱着死去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

李恬孟的心,一点点变硬。他不再是那个吟诗作对的江南才子,他成了一个即将奔赴战场的士兵。

到了黑砂城,他才知道,战争比他想象的更残酷。

黑砂城被围了已经半个月,城外尸积如山,有蛮族的,也有大靖士兵的。城墙下的护城河,早已被血水染红,散着刺鼻的恶臭。城里的士兵,大多是临时征召的农夫,没经过训练,拿着生锈的刀枪,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守将是个须皆白的老将,姓赵,人称“赵老虎”。赵老虎脾气暴躁,看到李恬孟这个“文弱书生”来参军,劈头就骂“哪里来的毛小子,不好好在家读书,跑到这里来送死?”

李恬孟没生气,他从怀里掏出《边防策》,递给赵老虎“将军,在下李恬孟,虽为书生,却懂些兵法。这是在下写的《边防策》,或许对守城有用。”

赵老虎本不想看,可耐不住李恬孟坚持,他翻了几页,越翻越心惊,最后猛地一拍桌子“好小子!你这《边防策》,比朝廷那些狗屁文官写的强多了!尤其是这‘离间蛮族部落’的计策,简直说到了点子上!”

原来蛮族并非铁板一块,而是由十几个部落组成,各部落领互不统属,只是为了掠夺财物才联合起来。李恬孟在《边防策》里提出,派细作潜入蛮族营地,散布谣言,说某个部落想独占战利品,故意拖延攻城,挑起部落间的矛盾。

赵老虎当即任命李恬孟为斥候队长,带三十个斥候,负责刺探军情和执行离间计。

李恬孟第一次深入敌后,是在一个月圆之夜。

他带着斥候队,换上蛮族的衣服(从战死的蛮族士兵身上扒下来的),抹黑爬出黑砂城的狗洞。城外的尸体堆积如山,他们只能从尸体缝隙里钻过去,腐臭味熏得人睁不开眼。有个年轻的斥候忍不住吐了,李恬孟捂住他的嘴,低声说“不想死就忍着!”

蛮族的营地扎在离黑砂城十里外的平原上,绵延数十里,篝火通明。李恬孟带着人,借着月光和阴影,小心翼翼地靠近。他现,蛮族果然各怀鬼胎,东边的“狼族”和西边的“熊族”为了争夺水源,已经快打起来了。

李恬孟心中一动,让两个斥候故意被“狼族”抓住,假装是“熊族”的人,说“熊族领打算今晚偷袭狼族,抢走他们的粮草”。狼族领本就多疑,一听这话,勃然大怒,当晚就带着人偷袭了熊族的营地。

蛮族内乱,攻城的节奏果然慢了下来。黑砂城暂时解围,赵老虎拍着李恬孟的肩膀,哈哈大笑“好小子,你立大功了!”

李恬孟却高兴不起来。他看着那些因为内乱而死去的蛮族士兵,他们和大靖的士兵一样,也是别人的儿子、丈夫、父亲。战争,从来没有赢家。

宋艳君随军在伤兵营帮忙。她医术高明,不仅会治刀箭伤,还会配草药,很多濒死的士兵,都被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李恬孟每次从外面回来,都能在伤兵营找到她。她总是穿着一身沾满血污的麻布衣服,头乱糟糟的,眼睛里布满血丝,却依旧笑得温柔。

“回来了?”她会递给他一碗热汤,“快喝点,暖暖身子。”

李恬孟喝着汤,看着她手上的伤疤(那是给士兵取箭头时被划伤的),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艳君,苦了你了。”

“不苦。”宋艳君帮他擦掉脸上的泥污,“只要你平安回来,我就不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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