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清晨六点二十分,天光破晓。
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急诊走廊里,赵雨晴躺在移动病床上,身上盖着薄毯,已经陷入药物诱导的沉睡。
她的手腕上有一点擦伤,是在挣脱束缚时留下的,除此之外没有大碍。
更幸运的是,墨幽在倒计时结束前四十七秒解除了房间里的致幻剂释放装置——那是一个伪装成空调出风口的精巧机关。
林悦和周晓雯也被成功救出,但情况要糟糕得多。
林悦所在的仓库在倒计时归零时自动点燃,虽然救援人员及时破门而入,但她吸入了一定量的浓烟,肺部受到损伤,需要住院观察。
周晓雯的地下室注入了神经毒气,好在剂量被墨幽远程干扰而减弱,她出现了短暂的意识混乱和肌肉痉挛,经过急救后生命体征已稳定。
三个女孩都活了下来。
但她们每个人的眼神里,都多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那是被囚禁、被当作实验品、在死亡倒计时中等待未知命运的创伤。
上午九点,忘川事务所。
陆星辰将连夜整理的证据材料分门别类铺满了整个会议桌。
这些材料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叠陈婉案的完整证据链。
尸检报告(含脑部微创手术痕迹和特殊试剂残留)。
清道夫实验室的实验记录(证明陈婉是“第七批次实验体”,干预目标是“提取稀薄预知血脉印记”)。
导师提供的完整实验数据(包括每次记忆干预的具体参数、脑波变化、情绪剥离进度)。
陈婉的网络活动记录(证明她接触过“心灵涤荡所”论坛和“清道夫”)。
手机消失的监控证据与信号追踪记录。
第二叠苏晓案的关联证据。
苏晓的医疗记录(显示长期不明原因感知异常)。
从她记忆迷宫中提取的“业火标记”能量特征分析报告。
墨幽的证词(关于记忆篡改和认知植入的过程)。
袭击者的注射器残留物检测报告(与陈婉体内试剂成分一致)。
第三叠林悦、周晓雯、赵雨晴的救援记录与证词。
三个地点的现场勘查报告(包括倒计时装置、陷阱结构)。
三位受害者的初步询问笔录(均提到被不明人士诱骗、囚禁、进行“测试”)。
从囚禁地点提取的生物检材(指纹、毛、织物纤维)与清道夫实验室的匹配结果。
第四叠业火组织的犯罪网络分析。
夏晚晴追踪到的“幽灵网络”结构图。
导师通讯信号的全球跳转路径记录。
从清道夫服务器恢复的“适配者名单”及进度表。
多个疑似据点的位置信息(包括已被捣毁的城西研究中心)。
第五叠自然犯罪的法律适用性论证。
陆星辰撰写的《关于“记忆篡改”等常手段在刑法中的定性建议》。
灵调局提供的《自然事件司法鉴定指南(试行)》。
国内外类似案例的判例分析(虽然稀少,但存在)。
“这些材料,足够在任何一个法庭上证明业火组织的系统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