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远把合同放在我面前,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签名处让我签。
我想拿起来看,他抽走了。
我签了名,交给他。
他说“内容我来填”。
也就是说……
“当时合同上面没有内容?”律师追问。
我不确定地摇头。
“我没看清。他翻得很快,我只看到最后一页。”
律师沉思了一会儿。
“如果能证明你签字时合同是空白的,或者内容和签字时不一致,那就涉及合同变造,这是可以起诉的。”
我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怎么证明?”
“笔迹鉴定、墨迹鉴定。”律师说,“如果你的签名和正文内容的书写时间、墨迹有明显差异,就能说明问题。”
我问:“我能申请鉴定吗?”
律师说:“可以,但需要拿到合同原件。”
原件在赵明远手里。
他怎么可能给我?
4。
我决定去找赵明远。
不是求他。
是要一个说法。
他的办公室在朝阳区的一栋写字楼里,15层,3oo平。
我来过很多次。
以前是来上班。
现在是来要债。
前台的姑娘认识我。
“林哥?你来啦?”
“赵总在吗?”
“在的,我帮你通报一下。”
她打电话进去,听了一会儿,表情有点尴尬。
“林哥,赵总说……他在开会,让你改天再来。”
我看了她一眼。
“我等着。”
我在前台的沙上坐下。
等了两个小时。
赵明远的办公室门终于开了。
他走出来,看到我,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
但很快,他换上了一副笑脸。
“林越,你怎么来了?”
“聊聊。”
他看了看周围的员工,压低声音说:“这儿不方便,去我办公室。”
我跟着他进了办公室。
他关上门,表情立刻变了。
“林越,你想干什么?”
“我想看那张借条。”
“借条?我你照片了,你没看到?”
“我要看原件。”
他冷笑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