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谢谢你。”
她站起来,拎起包。
“林哥,加油。”
她走了。
我坐在咖啡店里,握着那个u盘,久久没有动。
7。
我把u盘里的东西拿给律师看。
律师花了一个下午仔细研究。
最后他抬起头,表情有些微妙。
“有几样东西,挺有意思的。”
“什么?”
“第一,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他把一份文件推到我面前,“你看这个。”
我看过去。
是一份2o2o年的股东会决议,讨论的是公司增资的事。
决议里写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全体股东”。
可公司只有赵明远一个股东。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应该只有他一个人的签名吗?
但这份决议上,有两个签名。
一个是赵明远。
一个是……我。
我瞪大眼睛。
“这是我的签名?”
律师点头。
“是你的笔迹吗?”
我仔细看了看。
是我的字。
但我不记得签过这个。
“我没签过这个。”我说,“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份决议。”
律师的表情变得严肃。
“那问题就大了。”
“什么意思?”
“这份股东会决议上有你的签名,说明在公司的正式文件里,你是被当作股东对待的。”他说,“这和借条是矛盾的。”
我有点懵。
“借条说我是债权人,这份决议说我是股东。如果这两份文件都是真的,那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有人在撒谎。”律师说,“要么借条是假的,要么这份决议是假的。不管哪个是假的,都涉及伪造公司文件,这是违法的。”
我的心跳加。
“所以……这是证据?”
“是。”律师点头,“而且是很有力的证据。”
他又翻出几份文件。
“还有这些。公司和供应商签的合同,采购协议,有几份上面有你的签名,署名是‘股东代表’。”
我看了看那些合同。
确实有我的签名。
当时赵明远让我签的,他说是走流程需要。
我没多想,签了。
“这些都能证明,在公司的运营中,你一直是以股东身份出现的。”律师说,“这和他说的‘你只是借款人’是矛盾的。”
我深吸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