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野也穿上了红衣,高高大大的一个人,站在穿着凤冠霞帔的陆宁边上,俨然就是一对新婚小夫夫的模样。
虽然。
没有哪对新婚夫夫会在天未亮时偷偷地幽会,亲手帮彼此换上婚服,还不知羞地在屋里面吃嘴巴。
可他们只有彼此。
他们的相恋本就背离世俗。
便也无需拘泥于礼教常规。
沈野爱恋地看着陆宁,手指轻轻抚过哥儿桃瓣一般淡粉嫩滑的面庞,低声道:“没有媒人,没有聘礼,只是一套嫁衣,你就愿意大着肚子,揣着我的崽子,要跟我摸黑离村去西北。”
“宁宁,世上哪有你这样好哄骗的哥儿。”
他笑着,附在陆宁的耳边,使坏道:“你这是要与我私奔吗?”
陆宁的耳朵瞬间便被烫红了。
一个二十六岁的哥儿,还是个寡夫郎,却大着肚子,穿着嫁衣,跟着一个年轻的混子私奔。
怎么听都是不像话的事情,要被人戳一辈子的脊梁骨。
陆宁最怕被人说闲话,所以他总是很乖,很温顺,很擅长隐忍。
可人总要为自己勇敢一次。
陆宁已经乖了二十六年,也将就了二十六年。
他从前没有选择将来的机会,早早地成了童养媳,被拘在一张病床前,对着一个随时会腐朽的相公,混沌地度日。
那时的他难道就没有想过,在某个夜色昏昧的夜里,窗外会翻来一个如意郎君,牵着他的手,对他说“别做童养媳了,跟我走”吗?
这不过是一场迟来十多年的私奔。
陆宁早就想走了。
离开他童养媳的身份,离开这个举目无亲的村庄,离开这间空空荡荡的屋子。
他抬起头,坚定地看着自己选中的相公。
看着他此后要共度余生的汉子。
他点点头,一字一句地道:“沈野,我跟你私奔。”
沈野的眼里骤然亮起万千颗星子,他挺起胸膛,几乎克制不住胸臆间不断膨胀的笑意。
最后他还是没能忍住,大笑道:“好,宁哥儿,我们私奔!”
从今往后,沈家村再没有沈生的童养媳。
只有远方广袤的疆域里,被西域小狼王捧在心尖尖上千娇百宠的夫郎陆宁。
沈野笑得极其大声,极其欢欣。
这么大的声音,必然会惊动邻里,然而即将私奔去远方的新人已不再在意沈家村的流言蜚语。
沈野拉着陆宁大步向门口走去,推开屋门,外头的天色已有些发亮,淡淡清光罩在他们绚丽的喜服上,像老天赠予他们的一层金色薄纱。
陆宁忽然睁大了眼睛。
晨光里的村落依然寂静,然而道路上却密密麻麻站满了行人。
有人捧着匣子,有人挑着箱子,有人拿着鼓,有人执着唢呐。
他的院子外,就站着阿棋和另外几个他不曾见到过的驼帮兄弟,每个人都晃着手,高高兴兴地对他和沈野露出笑容。
还有绑着红绸的高头大马与华丽的花轿静静矗立在门外。
竟是十里红妆,宾客满棚,将他的屋外堵得水泄不通。
放眼看去,每一条古旧朴素的村道上,都有抬着嫁妆,执着仪仗的人排队而立。
这哪里是私奔。
这分明是真正的迎亲,极其盛大的迎亲!
沈野看着哥儿惊讶的模样,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他一把抱住即将走出门外的陆宁,把他的夫郎打横抱进怀里,低低笑道:“我不讲规矩,无所谓你的脚沾不沾地,我就是想着抱你出去。”
陆宁羞得两耳通红,小心地捧着嫁衣下的肚子,却也没有扫汉子的兴,只是不轻不重责怪了句:“……胡闹。”
沈野笑道:“就闹你,闹我的夫郎,闹我家宁宁。”
陆宁被说得耳朵更烫,怎么他还没真的嫁给汉子,这称呼就变得越来越不像话了。
他小小睨了汉子一眼,沈野就笑得更欢,拱拱怀里哥儿的鼻尖,又问道:“沈生的牌位要带走吗?回头我让弟兄们帮你也收起来,跟那些行李一起带来西北。”
陆宁微微一愣,眼睫垂了垂,摇头笑道:“不了,我们走吧。”
病床前守了二十年,昨夜烧了一夜的香。
他从来不欠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