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我生日,十八岁生日。我爸去世三个月,我妈改嫁一个月。我站在江边,看着浑浊的江水,想了很多很多。
最后我没跳。
不是因为怕死,是因为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要是死了,我妈怎么办?她刚死了丈夫,又改嫁到一个新家,本来就过得不容易。我再死了,她怎么活?
我把书包扔进了江里。那里面装着我的日记,还有我前一天晚上写的遗嘱。然后我转身往回走,走了很久很久,走回家。
后来我再也没提过这件事。慢慢地,就真的忘了。
如果不是小雅翻出这些东西,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起来。
念完最后一页日记,小雅抬起头看我。
“妈。”她说,“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那天没跳。”她说,“要不然,就没有我了。”
我看着她,眼泪又涌上来。
“妈。”她又说,“我把这家店盘下来,不是因为想做老板。”
“那为什么?”
“因为……”她低下头,声音很小,“因为我听周老板说,他以前在这条江边打鱼。我在想,也许有一天,能碰见你当年扔下去的东西。也许能帮你找回来。”
我愣住了。
所以,这就是她盘下那家店的原因?
不是为了做老板,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帮我找回二十年前扔掉的东西?
“你傻不傻?”我说,“这都二十年了,东西怎么可能还在?”
“可它真的在啊。”小雅抬起头,眼睛亮亮的,“周老板捡到了。他等了二十年,等着找到你。妈,你说这是不是天意?”
我看着她的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
陈默在旁边咳了一声“那个……周老板人呢?”
“他搬去上海了。”小雅说,“但他说,如果妈想见他,他可以回来。”
我摇了摇头。
“不用了。”我说,“替我谢谢他就行。”
那天晚上,我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放进柜子里。小雅在旁边看着,忽然说
“妈,那个遗嘱上的日期,是三月十一号。”
“嗯。”
“今天也是三月十一号。”
我愣了一下。
对。今天是我生日,三月十一号。二十年前那天,也是三月十一号。
“正好二十年。”小雅说。
我没说话。
“妈。”她忽然抱住我,“以后你的每一个三月十一号,我都陪你过。好不好?”
我抱紧她。
“好。”
窗外的风还在吹,江边的夜很静。我抱着我的女儿,想着二十年前站在江边的那个十八岁的姑娘。
她不知道,二十年后的今天,会有一个人把她从江里捞起来。
这个人是我女儿。
她今年十二岁。她用攒了十二年的压岁钱,盘下了一家文具店。
文具店的名字叫“小雅”。
是她的小名,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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