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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带他回来(第3页)

来源:夜族颜氏执政公爵·颜朝典笔记

··影夜议会·氏族联合仲裁庭

内部一般叫做“氏裁断庭”

>“夜族五氏,自裁自刑;血律为刃,血河为印。”

##一、权力定位

-**隶属**:东方夜族自治机构,直属【影夜议会】,不受任何人类法理约束。

-**职能**:审判五氏成员一切“血罪”——私斗、泄密、通敌、血脉外流。

-**格言**:

>“氏血自偿,血河为证;灰烬归池,永不生。”

##二、建筑意象(腐朽美学)

1。**血池拱门**

-以五氏先祖“脊灰”与“血蜡”浇铸,外壁永远潮湿,滴落暗红浆液;穿过即默认接受“血律断割”。

2。**血色长庭**

-穹顶无灯,仅留裂缝引入外界血月残辉;地面嵌「月影石」,可随月相改变亮度,营造“月蚀审判”氛围。

3。**断庭圆环**

-五把「氏族坐席」呈月弧排列,椅背掏空,内嵌各氏当代家徽——

「夜幕、悬月、裂风、铜树、孤台」。

家徽以活体血脉供养,微光脉动,如五颗半醒的心脏。

4。**灰烬落口**

-审判长庭地板中央为可下沉「血漏」,极刑时打开,受审者的血液沿漏槽流入「灰烬池」,成为氏族公用的“血墨”与「血核稳定剂」原料——腐朽即再生。

##三、核心仪轨(血裔文化)

1。**血律诵咏**

-开庭前,五氏仲裁官以古夜语齐声低诵《血律篇》;声波共振使「月影石」浮现猩红纹路,象征“先祖睁眼”。

2。**悬月断证**

-被告需于血月下伸手触碰「悬月石」;石面亮度随心跳实时变化——说谎即月面蚀暗,抗辩则月缘泛白。

3。**灰烬为证**

-最终裁决须以被告自身鲜血写就,血字半干时被引燃,化为「灰烬符文」;符灰落入血池,即代表“命归氏族,永不再提”。

##四、人员构成(五氏长老会)

-**夜椅席位**——夜氏·司影长老

-**月椅席位**——月氏·悬月长老

-**风椅席位**——风氏·裂风长老

-**颜椅席位**——颜氏·铜树长老(颜青柳暂代)

-**台椅席位**——澹台氏·孤台长老

五椅合议,多数为断;平票时(历史上一些特殊情况),以「血池先祖」随机浮出的氏徽为最终裁决——象征先祖亲自落锤。

##五、重要法条

1。**氏血自偿律**——“同氏相残,以命偿血;异氏相伤,以血偿血。”

2。**月影缄默律**——“审判血河,抗辩即罪;沉默者,月为其证。”

3。**灰烬归池律**——“极刑之后,余灰归池;氏族不灭,灰烬不冷。”

##六、内部意象

-**名字**:氏裁断庭→内部简称“断庭”,一句“送你去断庭”等同宣告社死。

-**画面**:五把活体家徽椅+血月残辉+灰烬符火=一眼识别。

-**机制**:血月石测谎+灰烬符焚命=腐朽与神性并存。

“断庭无灯,月影为火;氏血成灰,裁决即终。”

“从此,华夏区夜族五氏自断血罪,与人类法理无关,甚至与北欧贵血等其他氏族再无瓜葛。”

——夜族颜氏执政公爵·颜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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