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糯也就大着胆子在桌面上拿起一只野兔。而接下来生的事情则让阿耀大跌眼镜。
阮糯拎起那只皮毛被打得破损严重的野兔,开始扒皮、开膛取出内脏、清洗血水……
每一步都非常流畅,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似乎已经做过千百遍,没有任何生疏感。
这……
这当真是一个养在世家大族深宅内院的千金大小姐会做出的事情吗?!
山里猎户家没什么金贵的调料,日常用来做饭的调料也不过是一块块粗盐。不过野兔本身肉质够鲜美,仅用粗盐调味也足够了,反倒还能激出兔肉原本的肉香。
阮糯将兔肉切成均匀的小块,取出肉质最肥美的地方,先下锅开始生煎,直到将野兔肉中本身的油脂煎出来,再下入其他地方的兔肉。
直到将所有的兔肉都煎到表面金黄微焦,阮糯抓起一点点已经被碾碎的粗盐扔到锅中。随后在锅中加入大量的山泉水,盖上锅盖开始炖煮。
阿耀觉得阮家大小姐确实脑壳有点不太聪明,但她做饭的时候仿佛就和烹饪本身融为了一体,让人看起来那样赏心悦目。
她仿佛天生就应该和这些东西在一起,没有丝毫违和。
他现在还没有将野兔肉吃到嘴里,已经相信阮糯烹饪出来的兔肉一定比酒楼食肆卖的成品菜更美味。
时间在从锅中溢出的肉香中缓缓流逝。
阮糯盯着阳光打下来的影子估量着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将锅盖打开,白色的蒸汽冲天而起,肉香瞬间充斥了整个狭小的茅草屋。
原本干柴的兔肉被炖得肥满多汁,阿耀很是给面子,顾不得刚出锅的肉还很烫,直接夹起一大块放到嘴中品尝。
烫!
香!
真的是好吃极了!
养在深闺的大小姐,竟然还有这样的手艺。阿耀对阮糯更是刮目相看了。
酒足饭饱,阿耀给阮糯解释了这屋子里的一些简单用具,告知她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还有门口几个专门设下的防止野兽回来报复的陷阱,也让她尽量远离。
阮糯一一记下。
阮糯最终回到自己的小房间,她适应着这个不足自己原本住的卧室面积三分之一的新家。
这地方虽小,却有一种温馨感,让她莫名感觉到踏实。房间里的床板很破旧,还散着一股淡淡的霉味儿,只有那张兽皮勉强能够算得上是床上的用具。比她的千工拔步床来说简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了,但阮糯却十分喜欢这张床。
床板上还放着两本书籍,阿耀说怕阮糯闲着无聊,可以平时无事翻阅看看这两本书,书里大部分都是图画,看起来也不会枯燥。
这两本书倒也不是阿耀特意买来的。是早年间有一个进京赶考的书生途经过这座山,在山里面饿着肚子,本想上门讨口水喝,阿耀却十分热心地将人留下来吃了一顿饭。
书生饱读圣贤书,觉得白白拿了人家的食物有些过意不去,可是兜里的盘缠又实在不多,最终将这两本充满了插图、读起来十分有趣的书籍留了下来,就当是交个朋友,抵个饭钱。
阿耀是猎户,对读书不感兴趣,但为了满足书生的交换,还是将这两本书留了下来,没想到如今却有了这般用处,可以用来哄一哄这千金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