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京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审讯室。
一盏刺目的白炽灯,一张金属长桌,两把固定在地面的椅子。
墙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有一面巨大的单向玻璃。
那后面,是观察室,是录音录像设备,是几双审视的眼睛。
杨远清坐在审讯椅上,双手放在桌面。
没有手铐,但这种被束缚的感觉,依然像无形的绳索,勒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被带进来三个小时了。
三个小时里,他被关在这间不到十平米的屋子里。
没有人审问,没有人说话,只有墙上那盏永不熄灭的白炽灯。
和门外偶尔传来的、模糊的脚步声。
这是心理战。
杨远清懂。
他太懂了。
在商场上,他用这一招对付过无数人。
把人晾着,晾到心慌,晾到崩溃,晾到主动开口求饶。
可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被晾的那个人。
但没关系。
三个小时的时间,足够他从最初的崩溃中,慢慢恢复过来。
足够他重新梳理思路,重新评估形势,重新……武装自己。
此刻,他的眼神不再是刚被带走时的茫然和恐惧。
而是变得锐利,变得偏执,透着一股“我要和你们斗到底”的狠劲。
因为,他有恃无恐。
那份格劳克斯研究的做空报告,他看了不下十遍。
上面罗列的事实,外人看来可能还要怀疑,但他知道——
都是真的。
那些关联交易,那些资金转移,那些离岸公司……每一笔,每一个数字,都是真的。
可是,真的又怎样?
他是杨远清。
他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二十多年,什么风浪没见过?什么坑没踩过?
那些所谓的“证据”,只要他想,就能变成“合法合规”的操作。
这段时间,他也没有闲着,一直在做准备。
所有的合同都已经重新整理过。
该补充的补充,该调整的调整,该销毁的……也早就销毁了。
那些被质疑的关联交易,现在都有“正式”的董事会纪要。
虽然是后补的,但日期天衣无缝。
那些流入离岸公司的资金,现在都有“海外投资项目”的完整档案。
项目计划书、可行性报告、海外合作方的意向函,一应俱全。
至于那些实在洗不干净的钱……
他也无所谓,因为当前的法律对这块量刑很轻。
像他这种“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主要适用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听起来很重,但问题是,他那些操作,能不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
他转移资金的时候,骗了谁?签了什么虚假合同?
很难认定。
挪用资金罪,最高刑期十年。
虚假财会报告罪,最高刑期三年。
而且,这些罪名的入罪门槛都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