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这话时,眼神里满是崇拜和骄傲,为她所爱之人的惊世才华。
凌默被她说得也笑了起来:“理论是理论,实践是实践嘛。
再说了……”他凑近些,声音压低,带着促狭,“我是去看我们仙子平时画画时是什么样子的。
一定……特别好看。”
这话说得直白又撩人。
叶倾仙心头一甜,像被蜜糖包裹。
陪伴,谁不喜欢心爱之人的陪伴呢?除了那些炽热浓烈的时刻,这样平淡温馨的相随,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她心中欢喜,胆子也大了些,踮起脚尖,飞快地在凌默脸颊上亲了一下,然后迅退开,脸颊微红,眼睛亮晶晶的:
“好,那我带你去!”
但问题随之而来——凌默的身份。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顾虑。
以凌默现在在全球的知名度,如果以真面目出现在一群美术生聚集的写生地点,那场面……估计他们的“假期”立刻就会变成全球媒体头条和粉丝见面会。
“得伪装一下。”凌默摸了摸下巴。
叶倾仙想了想,眼睛一亮:“有了!就说你是……我表哥!从国内来看我的,对美术感兴趣,跟着来观摩学习!”
表哥?
凌默表情顿时有些微妙,似笑非笑:“又是表哥……”他想起了在京都时,秦玉烟也曾拉着他假扮“表哥”去体验生活。
自己这“表哥”的缘分,还真是非一般的深厚。
叶倾仙不明所以,眨眨眼:“怎么了?这个身份不好吗?很自然呀。”
“好,非常好。”凌默笑着点头,接受了这个新身份,“那就请表妹多多关照了。”
决定好后,叶倾仙开车,载着凌默驶出小镇,朝着预订的写生地点,一处风景如画、以古老城堡和葡萄园闻名的小山谷开去。
车窗外,欧洲乡村的景色如画卷般展开。
凌默坐在副驾驶,看着身边专注开车的叶倾仙,阳光透过车窗洒在她完美的侧脸上,那身素雅的衣物与窗外绿意相得益彰。
他忽然觉得,这个以“表哥”身份混入美术生写生队伍的早晨,比任何盛大的舞台或激烈的交锋,都更让他感到宁静和……真实。
叶倾仙驾车抵达写生地点时,已是上午九点多。
这是一处位于山谷边缘的开阔地带,背靠着大片在冬日里依旧呈现深绿与赭石色交织的葡萄园梯田,正前方可以俯瞰蜿蜒的河流与远处山脊上一座中世纪古堡的轮廓。
天空是那种欧洲冬季特有的、清透的灰蓝色,阳光不算炽烈,却给冰冷的空气和景物镀上了一层柔和的暖金。
已经有零零散散二十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在这里。
他们穿着厚薄不一的御寒衣物,大多是便于活动的休闲装扮,各自寻了心仪的角度,支起画架,打开颜料盒,调色板上的色彩在清冷空气中显得格外鲜明。
现场很安静,只听得见风吹过枯草的沙沙声、画笔与画布接触的细微声响,以及偶尔低低的交流。
每个人仿佛都沉浸在自己的艺术世界里,颇有些“各自为战”的氛围。
凌默今天的装扮完全是叶倾仙的手笔:昨天新买的深灰色羊绒混纺毛衣,外面套了一件同色系的简约款羊毛呢大衣,下身是合身的黑色休闲裤和一双舒适的麂皮短靴。
他甚至还换了一顶帽子,不再是那标志性的深色棒球帽,而是一顶浅咖色的圆顶窄边礼帽,帽檐微微压低,恰到好处地遮挡了部分眉眼。
加上他今天收敛了惯常的气场,乍一看,就是一个身材挺拔、气质不错的普通年轻男子,除了身形依旧出众,确实很难让人立刻联想到那个在峰会上舌战群儒、在沙龙上开宗立派的“凌默”。
叶倾仙停好车,看着身旁被她亲手“改造”过的凌默,眼中闪过一抹满意和浅浅的得意。
这样挺好,他属于她一个人的、不被打扰的“家人”模样。
两人刚下车,还没来得及观察环境,就见一道火红的身影,如同跳跃的火焰,从不远处的人群边缘,以一种近乎“飞奔”的度朝他们冲了过来!
来人正是叶倾仙的舍友——罗薇薇。
今天的罗薇薇,与昨晚电话里那个震惊咆哮的女孩判若两人,但那份旺盛的精力和好奇心显然有增无减。
她穿着一件极其醒目的正红色长款羽绒服,在冬日萧瑟的背景中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焰。
羽绒服并非臃肿的款式,而是修身剪裁,腰间有抽绳设计,勾勒出她姣好的身材曲线。
帽子边缘镶着一圈蓬松柔软的白色狐狸毛,衬得她一张小脸越精致明艳。
她下身是黑色的紧身加绒打底裤,配上一双及膝的棕色马丁靴,显得利落又时髦。
一头栗色的长卷今天扎成了高马尾,随着她的跑动在脑后活泼地甩动。
脸上化了精致的淡妆,睫毛卷翘,唇色是时下流行的烂番茄红,与她的外套相得益彰。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桃花眼,此刻瞪得圆圆的,里面写满了毫不掩饰的、燃烧着八卦火焰的好奇、审视、震惊和……一点点“逮到你了”的得意。
她像一阵红色旋风般刮到叶倾仙和凌默面前,脚步戛然而止。
然后,她的目光就像两台高精度扫描仪,开始以惊人的度在叶倾仙和凌默身上来回扫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