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署地禁入
商会衙署地界,非经准允不得擅入,违者护卫格杀勿论,平户藩不得问罪。
四、治外法权
商会人员涉讼,平户藩不得拘审,须移送登莱官衙裁决。
五、税例均沾
商会照则纳税,若别家享有免减之例,商会同沾。
六、生效期限
本约汉文为正,各执一纸,自签押日起行至天启九十九年止。
大明登莱联合商会钤印
日本国平户藩钤印
天启七年九月廿八日立
松浦隆信读罢,沉默良久。
这哪里是通商条约?分明是割地让权之约!
可他敢拒绝吗?
身后那根炮管,港外那六条铁甲船,长崎的前车之鉴不远,方才炮台灰飞烟灭历历在目。
“将军——”松浦隆声音艰涩,“条约诸款可否稍作商议?譬如这治外法权……”
潘老爷微笑,笑容里没有温度:“条约内容,概不可改。阁下只能签,或是不签。”
松浦隆信凝视潘老爷双目,知无转圜余地。
长叹一声,他提起狼毫笔,在砚台上蘸饱墨汁,在文书末尾签下“松浦隆信”四个汉字,又以右手拇指沾印泥按下鲜红指印。
潘老爷亦签字,盖上“大明北洋水师提督关防”大印。两份文书,一份交予松浦隆信,一份自留。
这份在平户外海签订的条约,后世称为“平户条约”。数百年后,倭国某些激进之辈视之为“国耻之始”“丧尽国本之第一约”。
签约完毕,松浦隆信却未离去。
“上国将军——”他斟酌词句,“有件事,外臣不得不言。”
“请说。”
“自宽永元年以来,德川幕府久有‘锁国’之议,欲关闭平户,独留长崎为对外门户。”松浦隆信声音里透着无奈,“将军离去,幕府必会,夺占平户,以绝后患。”
他观察潘老爷神色,继续道:“我松浦藩石高仅六万三千石,常备兵不过八百。幕府若调兵来攻,恐难抗衡……”
潘老爷心中了然,面上却装傻:“松浦阁下,有话,但说无妨。”
松浦隆信声音压得更低:“闻将军所部乃明国强军,火器精良。不知……可否售卖一二与我藩?也好让我部有些自保之力。”
潘老爷故作沉思,指尖在桌上轻敲数下,方道:“本官船上,确有一批备用军火。只是……”
他故意顿住。
松浦隆信心中暗骂:你船上既带了军火,还“只是”什么?面上却堆出渴求之色,几乎要以额触地:“将军若肯通融,松浦家必铭感五内!”
潘老爷做勉为其难状:“阁下诚意拳拳,本官破例一回。不过……”
他唤来刘雄,低声吩咐。不多时,一份清单送至松浦隆信面前:
二六年式标准型燧步枪:五百支,五十两银支
专用套筒刺刀:五百柄,十两银柄,
二六年式燧手枪:五百支,三十两银支
二五年式12磅野战炮:六尊,五千两银尊
每支枪附赠二百纸壳定装弹药
每门炮附赠五十铁弹及定装射药包
总计:白银七万五千两
松浦隆信试探道,“可否……先观实物?”
“自然。”潘老爷吩咐,“取一支长枪来,再令陆战队准备操演。”
很快,军士奉上一支燧步枪。
所谓二六年式燧步枪就是褐贝丝1773式燧步枪,长约五尺,胡桃木枪托打磨光滑,燧机结构精巧,击锤上燧石崭新。
随后,松浦隆信安排人,在海边找了一块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