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一脸茫然。
“下官就是驿丞,不知大人您有何吩咐?”
“你是驿丞?”官差难以置信。
“如假包换。”
中年人站起身,从柜台底下拽出一件皱巴巴的九品官服。
金吾卫顿时一脸错愕,伸手指向门外。
“刚……刚才那个小崽子是——”
胡杨林,满目金黄。
无弃哼着小曲,一手牵马、一手牵骆驼,得意洋洋走进树林深处,将马、骆驼各自拴在树下。
他像个得到宝贝的孩子,绕着马儿一个劲转圈,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仔细打量,一会儿抚摸鬃毛,一会儿抚摸后背,目光贪婪嘴角上扬,不住出惊叹。
“啧啧啧……瞧这闪亮毛色……瞧这挺拔高个……瞧这健壮长腿……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哈……我这下可达啦。”
“哼,你别高兴太早,当心惹祸上身。”
镜中人泼了盆冷水。
“啥意思?”
“这是上林苑御马,屁股上还有皇家烙印呢,被官府现你就死定啦。”
御马?
无弃绕到马后面,凑近仔细端详,屁股上烙印果然不一般,里面居然掺着金粉,一闪一闪格外醒目。
原来这就是皇家烙印啊。
他满不在乎道:“没事,咱们要去的是烽驿府,没人多管闲事,别说骑一匹御马,就算把皇帝老儿骑在屁股底下,也没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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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从刑场死里逃生,煌月肯定不能再待啦,无弃思来想去,决定去烽驿城试试运气。
烽驿城是边塞重镇,紧邻西域,当地鱼龙混杂,号称“三多”——
商贩多、胡人多,还有逃犯多。
逃犯可不是一般小偷小摸,全都是杀人如麻的江洋大盗、冷血杀手。想在烽驿活的长,必须学会装聋作哑,千万别管闲事。
无弃虽没杀过人,但顶着杀人犯的名头,烽驿是最合适的去处。他打算先探探路,等找到安身之处,再回来接老爹。
烽驿距离煌月八百里,一路全是戈壁沙漠,孤身前往必是自寻死路,必须加入一支驼帮。
马市经常有驼帮招募驼夫,不用自带给养,但骆驼必须自备。
他假扮伙计混进驿堡,轻而易举偷出一匹骆驼,没想到买一送一,出门撞见一个傻蛋,又白捡一匹马,还是千里挑一的御林宝马。
嘿,这运气真是好到没法说。
马鞍后面挂着一只褐色背囊,犀牛皮缝制,漂亮又结实,无弃“呸”啐口唾沫,袖管一擦光亮照人,囊身正中镶嵌一只黄铜虎头,巴掌大,怒目圆睁威风凛凛。
无弃解开背囊,将里面东西稀里哗啦全倒在地上——
除了火折子外,还有一把鲨鱼鞘匕、一只黑色钱袋、一副青色骰盅、三粒骰子。
匕柄平平无奇,拔出一看,嚯,居然是精钢打制,匕刃光洁如镜寒光照人。
无弃一直想请西域工匠打一柄精钢匕,可惜价格太高舍不得。
“哈,不错不错!”
他兴高采烈将匕插回鲨皮鞘,塞入怀中,生怕掉出来,又用手在衣服外面拍拍。
黑色钱袋外表瘪瘪,掂掂分量不轻,打开一看,嚯嚯,居然是两枚金锭,黄澄澄亮闪闪,每枚足有十两重,哈哈,这下不用愁盘缠啦。
骰盅、骰子都是青玉磨制,温润如脂,妥妥高级货,价格肯定不菲。
但无弃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