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没有回头,只是轻轻“嗯”了一声。
“今天我去镇上收一批木料,碰到一个老农。”狼烈走到窗前,和林天并肩而立,“他蹲在路边卖柴,我问他一担柴多少钱,他说三文。我说太便宜了,他说能卖出去就不错了,家里等着买米下锅。”
“我多给了他两文,他千恩万谢,说我是好人。我就问他,家里几口人,田里收成如何。”
狼烈的拳头无意识地攥紧了。
“他说,他家五口人,佃了地主二十亩地。风调雨顺的年景,一亩能收两百斤谷。二十亩就是四千斤。听起来不少,对吧?”
林天依旧沉默,只是眼神更加深邃。
“可地主收四成租!四千斤要先交一千六百斤!剩下两千四百斤,官府要收田赋、丁税、杂捐……林林总总又拿走一千三四斤!最后落到他手里的,不到六百斤!”
狼烈的声音开始颤:“六百斤谷子,碾成米不过四百多斤。五口人,一年!还要留种子,还要应付婚丧嫁娶,还要……”
“活不下去。”林天终于开口,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一个事实,“所以他要卖柴,所以他的孩子面黄肌瘦,所以他会为了五文工钱拼命干活,所以有人宁愿卖身。”
“是!”狼烈猛地转头看向林天,“领,这大端王朝,简直是敲骨吸髓!他们收走的何止一半?七八成都拿走了!剩下的那点,连活命都不够!”
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眼中满是对这不公世道的愤怒。
林天却笑了。
那笑容很淡,淡得像窗外将尽的余晖,却让狼烈莫名地心头一凛。
“狼烈,”林天缓缓转过身,目光直视着他,“你觉得,我们天部落……收多少?”
狼烈一愣:“我们……”
“天部落的田地,是谁的?”林天问。
“是……是部落共有的。”
“天部落的粮食收上来,归谁?”
“归……归部落仓库。”
“天部落的工匠打造的农具、烧制的陶器、织出的布匹,归谁?”
“也……也归部落统一分配。”
林天的笑容更深了:“那么,天部落的百姓,一年辛苦劳作,最后自己手里能留下多少粮食?多少布匹?多少陶器?”
狼烈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忽然明白了林天在问什么。
天部落,收走的不是一半,不是七成,是……全部。
“领,你的意思是……”狼烈的声音干涩。
“我的意思是,”林天一字一句地说,“从收走的比例上看,天部落比大端王朝更‘狠’。大端朝的佃农至少还能留下不到三成,而天部落的领民,一颗米、一寸布都不能私留——所有的产出,都属于部落集体。”
狼烈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
他的脑海中飞闪过天部落的生活画面:公共食堂里热气腾腾的饭菜,按季放的新衣,整齐坚固的房屋,孩子读书的学堂,生病可以去的医馆……
然后又闪过临江镇的景象:破败的窝棚,面黄肌瘦的孩童,为了一文钱争得头破血流的人们……
为什么?
为什么收走全部的天部落,人们能吃饱穿暖,笑容满面?
为什么只收走七八成的大端朝,百姓却活不下去?
“想不通?”林天走到桌边,倒了两杯水,递给狼烈一杯。
狼烈接过,手有些抖。
“问题不在于收走多少,”林天喝了口水,声音平静而清晰,“而在于收走之后,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