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啸天像一只不知疲倦的啄木鸟,在林诗瑶脸上疯狂“作业”。
林诗瑶被啄得又痒又羞,想躲又躲不开,只能埋在他怀里,出“唔唔”的声音。
院子里,还没散去的乡邻们看到了这一幕。
没有人起哄,没有人打扰。
所有人都只是静静地看着,脸上带着善意的笑容。
刘菊花也看着。
她的眼泪又流下来了,但这次,是高兴的。
十几分钟后,谭啸天终于放下了林诗瑶。
林诗瑶的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
谭啸天倒是坦然,他最后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上车。
引擎动。
黑色越野车缓缓驶离小院,驶出村子,驶向通往鹏城的路。
林诗瑶站在原地,一直看着那辆车消失在路的尽头,久久没有动。
……
鹏城方向,高公路上。
谭啸天开着车,车窗半开,冷风呼呼地灌进来。
他没有用灵力解酒。
那些白酒此刻在他体内酵,酒精顺着血液流遍全身,让他的大脑处于一种微醺的、混沌的、却又异常清醒的状态。
他故意不化解。
因为这种状态,让他感觉自己还是个人。
一个会醉、会冲动、会为情所困的普通人。
后视镜里,紫金县的方向早已看不见了。
谭啸天摸出一支烟,点上。
烟雾被冷风吹散,像他此刻纷乱的思绪。
他想起刚才院子里那些乡邻看他的眼神——羡慕,敬畏,还有一丝……讨好。
他们把他当成了“金龟婿”,当成了从大城市来的有钱人,当成了林诗瑶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证明。
但他们不知道,他谭啸天,根本不是什么金龟婿。
他是个佣兵。
是个双手沾满鲜血、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是个连自己父母仇都没报、连自己女人都不敢承诺未来的废物。
如果那些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还会那样看他吗?
恐怕只会吓得四散奔逃吧。
谭啸天苦笑一声。
他又想起刘菊花那句话——“妈这一辈子,就高兴两件事。”
两件事。
一个是有了诗瑶。
一个是有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