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小子也知道,诸位前来只因家师而非小子。”
“大家也都知道,小子在保定府也小有名气,故而想尽一份心意回馈家师。”
在场所有人的脑门上都飘起无数个问号,就想问问沈庆之,你说的这叫人话?你还觉得这盛况不够声势浩大吗?
但很快所有人都明白,沈庆之这是要现场作诗啊。
沈庆之略微沉思,夸自己,选是一个狂字。
要在字里行间,都透露着高处不胜寒。
像是抬眸四顾乾坤阔,日月星辰任我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气直不与儿辈洽,醉来拟共天公争、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这些都不应景,无法在这种场合体现出自己的张狂。
好在,自己有五千两的文化底蕴,老祖宗们留下的传世佳作众多,随便回忆回忆,总是能找到张狂的佳作。
灵光一闪,沈庆之想到了词俊朱敦儒,这老哥可是号称两宋第一狂士。
于是,沈庆之提起笔,洋洋洒洒地写下一词:“我本保定山水郎,天教吩咐与疏狂。曾批给雨支风券,累上留云借月章。诗万,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
一瞬间,全场鸦雀无声,都被沈庆之的狂妄所震撼。
这诗简单粗暴,翻译过来就是,我乃保定府自由懒散的山水郎,玉帝把人间的风景,交给我来主管。我曾经批过降雨、刮风的诏令,也累次递上过留住云彩,借来月华的奏章。
生平写下了一万诗,饮下了一千盅酒,我什么时候把人间的王侯将相看在眼底呢?
整词,都可以读出沈庆之的年少轻狂与意气风,可谓是“狂”到了极致。
“我等何其有幸,竟然见证了诗仙的诞生。”
“北方文坛示弱,经常被南方文坛瞧不起,现在攻守易型了。”
“正所谓寇可往我亦可往,让我们带上全部的传世佳作去南方挑战。”
“沈公子学富五车文采凡,我等佩服之至。”
“最多十年,我武朝文坛,必将再出现一名鸿儒。”
许久的沉默之后,现场再次爆出阵阵惊叹,他们全都服了,沈庆之有狂傲的资本。
文字的魅力,在沈庆之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至于前来庆贺的使者也震撼无比。
什么是旷世奇才?
沈庆之这样的人便是旷世奇才!
沈庆之这样的人,才是文曲星下凡。
“好,这词为师很喜欢!做我苏渊明的弟子,重要的就是一个狂字!”
苏渊明环视全场,“今天来祝贺的家族,有很多是想等吾徒长大之后辩经。老夫也不给你们所谓的几年之约。从现在开始,不管是谁,觉得自己行的,皆可来灵山镇挑战。”
苏渊明的话掷地有声,让全场所有人再次陷入震撼惊叹。
这是何等自信,才能说出如此狂傲的话?
声势浩大的诗会,也在送礼者陆续离开之后落下序幕。
读书人三五成群,开始谈论今日的精彩场面。
更多的还是苏渊明撂下的狠话。
很明显,苏渊明就是把沈庆之当成接班人去培养。
这场诗会除了给沈庆之立威,也是给整个武朝文坛下了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