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那么差,对吧!我这不还给你盖被子呢!”
阮念苏话不多,没说两句。她就抬腿转身。
床上佯装沉睡的人手指应激一缩,险些装不下去。甚至想扯掉针头,去牵她的手。
阮念苏没想走,只搬了个椅子过来。
坐在他床边,大小姐就开始支着脑袋呆。
夜晚安静。
她又没有手机瘾,放空了会大脑。就厌厌回神,不自觉将视线全落在许临越脸上。
细细打量他。
他是很好看的一类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将他归为好看的一类。
明明刚认识他时,她还觉得他丑呢!
这个疑问,让少女困惑。但几年后,她知道了,这好像就是那些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但现在的她,只当是自己眼光变差了。连许临越这样的货色,都觉得好看。
换了个手支着下巴。阮念苏将微湿的撩到后面。
再无聊想下一个问题。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许临越的。
十八岁成人礼那天吧!再早,就没有印象了。
两年前也注意到过,但记不住脸。
大小姐在想为什么记不住他?
或许是他那时候气质太沉闷,性子太无趣,所以过去那两年跟在裴泫身边时,她只注意到裴泫身边跟着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却连模样都没印象。
那两年,她跟裴泫吃过不少次饭,每次她都记得裴泫身边总跟着一个话不多存在感也不强的人。
那人穿的不算好,甚至可以用极差来形容,虽然阮念苏不在意牌子,但也能看出新旧。
一双白色板鞋穿的穿的周身全是磨损痕迹。
哪怕外表再干净,可也能看出年代已久。
再多点的印象,就是他很能吃。
每次跟着吃饭,话不说一句,全程埋头吃饭。
当时有一次,阮念苏记得她好像多嘴问了一句。
他当时很紧张,好像险些将汤汁喷出来。
模样滑稽狼狈。
问的什么,阮念苏记性不好,记不住了。
只记得,他当时看她的表情很古怪。
但现在……她知道为什么古怪了。
将手放下来,阮念苏扬眉,道出真相“许临越,原来你那么早就开始喜欢我了啊!”
“藏的挺深啊!”
床上的人睫毛颤的更凶。
生物钟到了,大小姐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脑袋有些昏沉的,她趴在床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