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说了,知足吧!知河南府也是不小的官了!至少还跟你保留个省部级的待遇,结局还是不错的。
但是,保留是暂时的,结局却是注定的。这“知河南府”前面加一个“出”字意思就不一样了。
出,为“逐出京城”的意思。
也就是说,他已经被踢出“京官”序列了,更不要说什么“朝堂议政”了。
而且,北宋来说,“出知某地”的官员一般都是监视居住,不得擅自离开,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出知地的某个城区。
这个待遇基本上和坐牢是一个概念,也就是放风的地方稍微大一点而已。
要不然后来徽宗赐他一个“自便”便是感动的这个老头子像个被人痛打了一顿,又塞了一块糖的孩子。
自此,这位历经三朝,为人持中,尚能勉强权衡朝堂的天觉先生,便无奈的告别了北宋的政治舞台。
后,“寻落职知邓州,再谪汝州团练副使,衡州安置。于宣和三年郁郁而终,年七十九”。
此乃后话,且书归正传。
却是不到几月,朝中风云变幻。
这席卷整个国家的经济危机所导致的货币信用危机没能得到解决,倒是两党合力,成功的解决了一个宰相。
既然已经达成目的了,那就赶紧处理经济危机吧?这玩意展起来且是要命的!
不介!此时便是要痛打落水狗!好不容易这元佑党占了上风,不玩出点新花样都对不起这千载难逢的“盛世”!
于是乎,便是一腔余勇追穷寇,将那朝中、地方看不顺眼官员该革职的革职,该问罪的问罪。
先占了地盘稳了阵脚再说做事。
一时间,那御史台、大理寺且是忙的一个不亦乐乎,来应对这朝野间一番不见血腥的刀光剑影。
以至于将相纷纷落马,公侯亦不得独善其身。
其中,也包括汝州一任的那位镌刻“汝帖”的十三郎。
以昔日其父“密与夏人谋反国。迟至尊候神,且图不轨”之罪在兵部侍郎任上被参。
然到得那台狱中,却遇到了同样官衣未去的许多故旧亲朋。
冤吗?倒是一个冤枉,如果他那爹当年真的要反,北宋的满朝文武倒是没几个人能把他怎么样。
所以说,也别说南宋的枢密院副使岳飞死的冤,比他冤的多了去了。
自他有了“岳家军”这个称呼的军队之后,“莫须有”,就已经成了一件注定之事。
可是,岳飞是忠臣啊!怎么也杀的?
忠臣?哈!“太祖岂非周世宗忠臣?”
这话可不是我说的,说这话的乃历仕仁、英、神、哲四朝,荐跻二府,七换节钺,出将入相五十余年的文彦博。
况且,这千古骂名的脏活,即便是没秦桧也会有张桧、李桧去干。
别说岳飞,就连那枢密使之职,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衔狄青,也因为一句“兵者阴也”出知陈州。这事可是我们的大文豪欧阳修一手操办的。后世也是不断有人为欧阳修去辩解,言:秦桧为私,欧阳修为公。岳飞死于刑场,而狄青是死于心中不忿。
然,比起王采的“乃下大理,狱成,弃市,昺窜琼州”而言。至少秦桧这厮还未赶尽杀绝,还给我们的岳武穆“留其妻、子”。
但是,想赶尽杀绝的人倒是个大有人在。
这可不是我胡说,宋人王文清所着《玉照新志》上有载:“秦桧既杀岳氏父子,其子孙皆徙重湖闽、岭,日赈钱米以活其命。绍兴间,有知漳州者建言:‘叛逆之后不应留,乞绝其急需,使尽残年。’秦得其牍,使札付岳氏。士大夫用心至是,可谓狗彘不食其余。”
这德行连秦桧这样的烂人都开始骂人了,狠毒可见一斑。
不过,这《玉照新志》非正史,多谈神怪及琐事,亦间及朝野旧闻及前人逸作。他说的我也不知道做不做得数。
然,由此便能看得出来,宋朝的士大夫们都是些个什么德行。
岳飞和狄青的冤,与那王家而言,却是个比不来。
这王家自其祖王师诚,便是一个赠金紫光禄大夫。
后有王令极,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太师。
王世规,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太师。
王振,官至奉礼郎。
王韶,累进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等职,官至枢密副使。
王夏,官至大理寺丞、三司勾当公事。
王厚,赠为宁远军节度使……
这一门四代军功累世的王家,到得这徽宗朝,却落得一个真真的赶尽杀绝!
说这十几年前的旧事,这会子翻出来新账旧账一起算,亦可看作元佑党人携私报那汝州瓷贡之一箭之仇也。
真真的作出一个“狗彘不食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