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伙计托着一个白瓷盘,稳稳地放在了王二的面前。
盘中,是七八块切得方方正正的红烧肉。每一块肉都烧得红光油亮,酱色的光泽如同上好的琥珀,肥肉的部分晶莹剔透,颤颤巍巍,瘦肉的部分则吸饱了汤汁,呈现出诱人的深红色。
几棵翠绿的菜心点缀其间,更显得那肉色泽浓郁,香气逼人。
王二的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他这辈子,别说吃,就是见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红烧肉。
但他依旧强撑着,脸上挂着满不在乎的表情,心中却在疯狂地呐喊:好香!真的好香!
他拿起筷子,带着几分挑剔和不屑,夹起一块看起来最肥的肉,晃晃悠悠地塞进了嘴里。
他已经想好了,只要这肉有一丁点的油腻,他就要立刻拍案而起,大骂这是给人吃的猪食。
然而,下一秒,他脸上的表情彻底凝固了。
那双原本浑浊的眼睛,瞬间瞪得像铜铃一样大,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
肉块入口的瞬间,他甚至感觉不到牙齿的咀嚼。
那肥肉的部分,仿佛拥有生命一般在他的舌尖上融化开来,化作一股浓郁甘醇的油脂香,却没有丝毫的油腻感。
紧接着,瘦肉的部分也随之酥烂,与酱汁的咸甜、香料的芬芳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复杂而又和谐的洪流瞬间席卷了他的整个口腔。
好吃!
这是他脑海里唯一的念头。
不,好吃已经不足以形容这种感觉。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能让人灵魂都为之颤抖的极致享受。
他再也顾不上去找什么茬,也忘记了自己是来干嘛的。他所有的心神,都被眼前这盘红烧肉给彻底俘获了。
他挥舞着筷子,如同风卷残云一般,一块,两块,三块……
转眼的功夫,一整盘红烧肉就见了底。
他甚至意犹未尽地将盘子里剩下的汤汁,都用舌头舔得一干二净,那副陶醉的模样看得周围的食客目瞪口呆。
紧接着,黄金豆腐和凉拌木耳也相继端了上来。
外酥里嫩、豆香浓郁的黄金豆腐,清爽解腻、酸辣开胃的凉拌木耳,每一道菜都像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让他那被酒精和劣质饭菜麻痹了多年的味蕾,重新焕了生机。
他吃得满头大汗,头都不抬一下,连形象都不要了。
三盘菜下肚,王二的酒已经醒了大半。
他靠在椅子上,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那味道不再是酸臭的酒气,而是浓郁的肉香。
他抱着那三个被他舔得比脸还干净的空盘子,脸上露出了从未有过的满足和陶醉。
突然,他“啪”的一声,猛地一拍桌子。
这一下,把周围的食客都吓了一大跳,以为他吃饱喝足终于要开始闹事了。李正勇更是下意识地往前站了一步,准备随时动手。
却听见王二扯着他那公鸭嗓,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嘶吼道:“娘嘞!这是什么神仙菜!老子活了三十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太好吃了!太他娘的好吃了!”
他的声音里,甚至带上了一丝哭腔。
全场皆静。
所有人都被这戏剧性的一幕给惊呆了。
短暂的寂静之后,大堂里爆出了一阵压抑不住的、善意的哄堂大笑。人们看着王二那滑稽而又真诚的模样,心中的鄙夷和防备都化作了莞尔。
王二却不管不顾,他猛地站起身,指着周围的人,大声宣布道:“我告诉你们!以后谁要是敢说一句多财酒楼的菜不好吃,我王二第一个跟他拼命!”
这番话,掷地有声。
一个全凌水镇最难缠、最刁钻的泼皮,竟然被三盘菜给彻底征服,当众成了酒楼最忠实的拥护者。
李正华微笑着从后厨走了出来,他走到王二面前,温和地问道:“王大哥,菜还合您的胃口吗?”
王二看到李正华,激动得像是看到了亲人。他一把抓住李正华的手,那双因为激动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竟然闪烁着泪光。
“掌柜的!李掌柜!”他“噗通”一声,差点就要跪下去,被李正华眼疾手快地扶住了。
“李掌柜,我王二不是人!我是个混蛋!我今天不该来找您的茬!”他用力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出“啪”的一声脆响,“我给您赔罪了!”
“王大哥,言重了。”李正华扶着他,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你能喜欢我们店的菜,是我们的荣幸。”
他顿了顿,看着王二,认真地说道:“王大哥,我看你身强力壮,何苦终日与酒为伴,靠人施舍度日?只要你肯戒了酒,不再酗酒闹事,我多财酒楼随时欢迎你来。不敢说大富大贵,但管你一顿饱饭还是做得到的。”
王二浑身一震,他抬起头,呆呆地看着李正华。
他这辈子,受尽了白眼和唾弃,何曾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一股热流从心底涌上眼眶,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泼皮,此刻竟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他一边哭,一边用力地点头:“我戒!我一定戒!掌柜的,您的大恩大德,我王二这辈子做牛做马也一定报答!”
他千恩万谢地走了。
第二天,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场景,出现在了多财酒楼的门口。
天还没亮,王二就来了。他换了一身虽然破旧但却干净的衣服,头也梳理过了,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他没有进店,而是从旁边搬来一个小马扎,端端正正地坐在了酒楼的大门口像一尊门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