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苗忍下心中的激动,上手就去捏任安。
手掌肉乎乎的,中间有些硬,应是骨骼。手心并无老茧,看来的确是养尊处优的一双手。可是,就如禾苗所料,对方身上是一丝灵力都查探不出来。
这么说的话……
“你现在是完全变成了人类?”禾苗心中有些骇然。
任安水润的眸子一下泛起泪光。他不高兴地抿抿唇,重重点了一下头。“嗯。”
在这个没有灵气的世界,除了变为食物链顶端的人类他还能变成什么?难道要变成一棵树?还是一株人参?
禾苗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视线瞥到他身上的大红衣袍,有些恍惚,就问他:“你是如何冒名顶替了赵家公子的?”
任安垂下眼眸,轻声说道:“不是顶替,是一投胎就在赵家了。”
禾苗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要如何接话了。
意思是,他二十年前就过来这边了?
怎么会……
她记得自己应该是被雷霹到了,神志不清的时候被传送过来的,到今天,也不过是短短五六天的时间,任安怎么可能在这里守了二十年?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对方却接着说:“你忘记了?我的原形本体的两根萝卜腿本来就不一样长,所以化为人形以后,这特征就保留下来了。”
禾苗心神有些恍惚。
因为任安变出人参形态的时候也不少,甚至有一段时间灵力消耗太大他无法变人,却还是好大的一根白胖人参杵在床上,
那个时候她就偷摸着用掌指丈量过了,还逗笑说他两根萝卜腿不一样长。
没想到,有朝一日投胎为人了还真的会变成长短脚。
可是——
“你怎么会投胎呢?”人参精又没死,也没下到阴间地府,何来转世投胎一说?而且自己将他种下的时候,他分明是一粒种子!既然上辈子可以将神魂凝聚在种子里,那么重来一次,不也应该是以种子的形态出现么?
就像那根无辜被雷劫惦记上的魔藤,还有裂谷中救下的小黄花,为了避免遭受灭顶之灾,它们都将自己的种子留了一颗给她保存,里边就缠绕着些许神魂灵魄,万一遭遇不测,重新将种子埋下,它们是可以带着上一世的部分记忆重来一遍的。
这也是植物妖魔比动物妖魔更能长寿的原因。
生生不息,开枝散叶,用各种方法传播繁衍后代,甚至是让自己重生,植物在这一点上做得比动物要强多了。
所以,任安说他重新投胎做人,禾苗是一点也不相信。
“你在怀疑我?”任安微微皱起眉头,瞪着黑黝黝的大眼睛看她。
禾苗有些难以启齿。
怀疑吗?
那是肯定会怀疑的。
但是,对方对自己的情况又知之甚详,而且一打眼就看上她——虽说其实是看上的二丫,可是,就二丫跟自己长得有八、九分相似的脸,再加上读音完全相同的名字,跟看上自己也没差了。
就听任安又在絮絮叨叨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