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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一章 这是能够得到狡辩的机会(第1页)

这个知道,现在很多的网友普遍都认为律师这个职业他们赚钱非常的容易,来钱非常的简单,因此很多的网友在第一时间选择就业的时候,也希望自己能够走向律师这个行业,但事实上根据他所了解这个行业,而不是大家所想象那么简单。

有网友直接在直播间当中问,如果是在犯罪情况属实的情况下,律师应该如何为其辩护,再比如有个罪犯请了一个一般的律师判5年,请一个好的律师判三年,这种现象是否属于正常现象?

郑逸说道,“如果想要讨论律师,这一个职业的话,必须按照有罪推定的程序,可以先了解一下法律的基本概念,好好的学习一下,这才比较简单。”

“律师的天职,我觉得是协助,法律体系正常的运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在这里所谓的合法权利包括了合法公正的受到相关的审判的权利,这里你也给自己的一份增加了很多的前提,比如在证据确凿犯罪属实情况,再比如已经查清了所有的事实真相的证据,都已经摆在面前,但是按照正常的情况下公检法的体系的执行者,它们是人不是神,但是人他们都有可能会犯错。”

但其实看了这个问题之后,郑毅倒是想要说另外一些答非所问的回答,天子是什么?这就有点儿道德绑架的感觉了,我个人感觉说不上什么天职,说职业底线我觉得会更加恰当两个底线那就是法律跟道德,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做违背社会基本的道德的事,其他的按照游戏规则来就行了。

所谓的底线,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有一颗非常大的责任心,责任心表现在两方面,一个是如果接到了案子,那么一定要进行尽力的去完成,第二如果是自己不擅长的案件,并且是没有把握的案件,一定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让他去找一个更加专业的律师,当然的解释清楚之后,如果当事人仍然选择要请,这个律师当然也是不会拒绝的,毕竟大家都是个熟人,没有谁都会跟钱过不去。

总的来说,律师的作用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间能够推动整个把这社会的进步实现公平的有两种,一种叫做程序正义,另外一种叫结果正义,在现在这一个文明当中,更追求的是程序正义并非是结果,正义因为一味追求结果正义的话,会直接破坏现在法治社会的精神基础。

“其实我现在就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第1种,我欠你钱了,然后我以各种理由不愿意把我欠款还给你,之后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将归还我的欠款,最终也收回了借款,在结果上面实现了欠债还钱,但是因为使用了一种比较极端的手段,这种就是典型的结果正义了。”

“第2种也是我欠了钱,然后各种理由选择不愿意还你,但是你通过了诉讼手段打赢了这一场官司,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一切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去进行,这就是典型的程序郑逸了。”

从两种形式上面去解释最终结果,都能够达成他们所要的目的,只是实现他们的目的的手段却是不相同的,但是如果所有人都使用第1种方式去争取自己所应该得到的利益的话,那最终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都冲至混乱的状态,将面临各种严峻的挑战,第2种形式比,第1种形式将会花费更多的时间跟资源去争取到自己所应得的利益,可是它最终的效果还没有第1种的方式来的好,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利益,那社会就能够实现稳定有序的所有人都有好处的。

如果大家用这一套说法去代入进去的话,其实我们可以理解法庭,上面其实就是有控诉辩,方审判方三者,实际上就是检察官,辩护人和法院三方人员,共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法庭之所以采取这样子的一个模式,是要尽可能的从程序正义的路径去还原事情的真实的真相,案件的真相在生后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不存在,所以我们才需要用证据去证明事实的存在,尽可能的去还原事情的前后真相,这就是法庭存在的真正的意义。

在现在这一个环境当中,审判的体系还有诸多的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社会展到今天的现代的法庭审判的模式是目前审判犯罪嫌疑人最公正最为有效的方式了。

因为大家都清楚的,知道现在的刑事案件审判结果,只存在三种第,一种有罪之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无罪之人能够还清他们的清白,第2种错判,一个好人产生冤假错案,第3种放过一个坏人,因为证据不足,有罪之人被无罪释放,如果法庭在不能够保证1oo%得到第1种结果的情况下,社会更能够接受,错判一个好人还是放过一个坏人呢?其实大家从这一个现实角度出的话,就能够理解大家更能够接受的是第3种结果,而不是第2种,因为每个人都不希望被冤枉那个人是自己。

所以这个时候律师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利益上面的基础上,其实也在尽可能的将整个事情的真相还原出来,找出检察官和相关机构在办案过程当中可能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无罪或是罪轻的证据,帮助法官更能够更加客观的去审判整个案件。

但如果大家讨论到律师的天职是什么,我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是太不高尚,这是正义心里面最终的想法,律师从来就没有天职,律师的本质就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代理或者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这是他们的工作之责,但不是他们的天职,不要用太高尚的东西去形容律师,这样子的话会给自己寻找一个救助的借口。

更不要用老师应当去教书育人的方式去理解医生,应当救死扶伤的理论来约束他整个群体,如果有那也是个体的志愿,某种意义上去解释的话,遇到法律问题不能够像学生一样应当接受教育全病人的健康权的性质去理解,遇到法律问题的大都是自己去找律师为其解决问题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产生收益的过程。

谁帮我给看一下,有个罪犯请一个律师判了5年,请一个好律师判了三年这种情况应该吗?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信口开河,毕竟大家不是在看电视剧,你所见过的这样案例还是自己经历过呢,即使存在这样的情况,这是一个敬业的问题,律师是否充分阅卷,现问题是否充分与检察机关做好沟通,使得法院能够清楚的查明整个案件的真相。

这个回答看似有些模棱两可,但是如果西西是追求的话,就觉得说这个问题反而是能够更加的贴切去诠释这一段话,毕竟如果真的是足够敬业的问题上面的话,就不可能现这些以后的问题,不然的话,否则法院就不会在审判的过程当中差距如此巨大,看似只是两年的差距而已,但是在真正的审判当中,这两年的差距需要很多的证据以及是很多的量刑的情况。

比如说很多重要的事实跟证据,如果从公检法的层面上去来说的话是很难能够现的,当事人又不懂得法律,并不知道这些证据的重要性,律师的身份原因,现这些事实和证据其实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以及向相关的机构提出有利于案件的侦查和审判,使得当事人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判断,这个和律师这个职业本身没有任何的关系,只是律师要尽职尽责,是否细心,是否专业有关系,毕竟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你已经拿了别人的钱财,却没有办法能够在这个案件当中替当事人维护他的权益的话,那这个钱拿到外面有些违良心了。

如果是案件属实的情况下,如果罪犯确定犯罪的情况下,律师辩护算不算?狡辩,其实这么多的假设跟理性反而是一种非常不理性的判断,毕竟警察绝对不是柯南,事实跟真相也不是他们自己跑出来的,没有那么多的如果,还是上面所说的没有任何的犯罪行为和事实,都要经过法律一整套严格的程序来审查,才可以进行判定的不是你一般说清楚查清楚就查清楚了,如果任何一方都能够严格审判的话,像古代的包青天判案的话,没有了监督根约束,你觉得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人是否能够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呢?我想这个问题哪怕我不说明清楚,大家心里面也是非常有数的。

面对镜头,郑逸说道:“所以大家应该清楚的知道你所说的这个包括什么呢,难道对现在的相关机构一点都不了解吗?在这简单的进行普法,要知道现在的相关机构如果是用搅拌来解释的话,希望哪一天周末真的是愿望的话大多数人都能够得到狡辩的机会,辩护权是现在赋予百姓的权利,无论是遇到什么情况都有辩护的权利,目的就是为了能够防止冤假错案的生,也是维护大家的基本权利!”

所以我个人认为维护正义跟维护利益其实并不是一个矛盾的存在,因为给犯罪嫌疑人维护的话,加价就是为了能够维护以后的公正,真正的意义恰恰就是需要经得起反驳,需要犯罪行为能找到一个非常厉害的律师给你各种早茶拼了命的反驳,越是如此努力的话,结果还是不能够推翻,越是能够作证审判的公正。

但事实上反过来理解,因为所谓的证据确凿,所有人都不会给犯罪嫌疑人辩护也不准,那真正的龚正又如何去判断,在真正的历史上面,冤假错案的话非常的多,可以说在当时看来已经是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然后过了一段时间有人反驳了,质疑了,才现到处都是漏洞,然而恰恰是当时没有人努力的去反驳质疑,导致大家根本就没有认为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最终导致了这一个冤假错案的生。

当然了很多,在这个事情生之后,我们总是会说正义总不会知道,其实我们知道当无辜的人已经被解决了那一刻,真正的郑逸就已经永远缺席了,我们是无法知道绝对的真相,只能够无限的去接近,而现实就很多事情看似是真相,实则却不是真正的真相。

所以我们现在所需要讲的就是证据讲程序,然后证据可以伪造,可以不完整,程序也可以违法,如果没有人去监督的话,龚正就没有办法能够真正的存在,我们所看到的电影是虚构的,但是电影当中的故事难道就真的不会生吗?很多时候所谓的证据确凿电影有什么区别?经过各种质疑你就会现,根本就没有办法能够确定到底嫌疑人是谁,真正的凶手又是谁。

直播间当中正义经过了这一番的推断推论之后,网友们开始忍不住鼓掌,他们所认为的正义,一直都是如此,在面对各种各样的回答问题的时候,他们不会用一种敷衍的方式去解决,而是采取一种很认真的态度去跟网友较真,他不会认为网友这个问题非常离谱,本来是觉得说网友提出了这个问题非常的恰当好处,也能够在这个直播间当中给大家很大的思考。

越是在这样子的一些情况下,越是要好好的去思考,如何才能够再把这个问题给解决掉,因为不管是什么情况下,大家都必须清楚的了解到,眼下这个情况就是如此,如果大家认为所谓的辩护就是狡辩,那肯定是会寒了,很多老百姓的心的,甚至当有一天真的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们连真正的狡辩的机会都没有的情况下,那他们将会多么的绝望,毕竟大家都有可能会遇到案件,大家都有可能会碰到相关的决断,这个时候如果连基本的权利都没有办法能够去实施的话,那真的是寒了很大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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