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那个签名。
一笔一画,很像我的字。
但“苏”字最后一笔,没有往右拖。
“这不是我签的。”
“我知道。”赵敏说。
“2o18年7月22日,你在哪?”
我闭上眼睛想了很久。
2o18年7月22日。
然后我想起来了。
那天我在医院。
阑尾炎手术。
我住了五天院。
“我在住院。”
“阑尾炎。住了五天。”
赵敏点头。
“我已经调了你的住院记录。”
“7月2o日入院,7月25日出院。”
“7月22日那天,你做了腹腔镜手术。”
“你不可能出现在公证处。”
我看着那份放弃抚养权的声明。
八年。
我以为我亲手放弃了女儿。
我以为离婚的时候我太混乱、太伤心,才在什么都没想清楚的情况下签了字。
八年来,每次想到这件事,我都恨自己。
恨自己懦弱。
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签。
但我没签过。
从头到尾,我没签过。
是方琳。
她趁我做手术的那天,冒我签字,偷走了我女儿的抚养权。
“赵敏。”
我的声音很稳。
“帮我查清楚。八年里,她一共冒了我多少次签。”
赵敏点头。
“已经在查了。目前确认的是五笔。但我怀疑不止。”
“她用你的名字,做了担保、贷款、房产过户、抚养权放弃。”
“这不是一两次的事。”
“这是系统性伪造。”
我看着桌上那一叠文件。
赵敏说她还在查。
她让我等三天。
三天后,赵敏来一条消息。
一个数字。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