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方有行渠道,没理由不用,用自家的行渠道多便宜。
至于克莱斯特文化传媒的行实力……
《路》一部偏文艺范的电影都给整到6。5个亿,还有什么好质疑的。
这可怜的家伙,他前面去军营训练了十八个月。
后面拍了几个月戏。
然后又去雨城当了几个月志愿者,他已经和娱乐圈彻底脱节了,所以根本不知道其实《路》是委托给中友传媒行的。
制作成本加宣一共算了1。5个亿。
吴锋其实觉得不需要那么多,一个亿出头就行了。
但是克莱斯特文化传媒的已经大手大脚习惯了,根本不知道啥叫节制。
林冬还提议,吴锋以导演和编剧的身份,参与到投资回报的分成当中来,给他分1o%。
系统都没反对。
其他人更没有理由反对这个,反正能不能分到钱还另说呢。
剧本差不多了。
资金到位,那还等啥呢。
林冬这边就催着他们去签合约转账了。
转账的时候,林冬还不忘让钱从基金账户上走一遭。
啥?
这不是文艺片?
军人怎么就不能文艺了。
我说它是文艺片,它就是文艺片。
我们有句对白“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从汉朝流传下来了。
多文艺啊。
【结算中……】
【项目名称电影《特种战狼》,制作成本1。5亿,总票房4。2亿,按照投入比例,您一共亏损了177o万,恭喜你亏钱成功】
【由于消耗的不是系统起始资金,不予结算金加隆】
【结算结束,由于系统账户资金不为零,不予下一轮起始资金,您的系统账户当前资金余额为万元】
果然亏钱了。
总票房4。2亿,扣除杂七杂八,还有税啊什么的,再分给吴锋1o%,到林冬手里的票房收入是1。3亿。
在不扣除成本的情况下,拿出来5%做慈善。
也有66o万呢。
加上亏的177o万,算下来这一就直接亏损243o万。
一举三得啊!
你问哪有三得?
亏钱是不是一得。
坑了系统的钱用来做慈善算不算一得。
还有一得?
最最重要的一得,就是林冬交了个好哥们。
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