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九五小说网>托遗响于悲风是什么意思 > 第830章 公与私(第1页)

第830章 公与私(第1页)

苏明远决定,用逼迫他人自杀的罪名,起诉陈三郎的叔叔们。

但要证明,需要足够的证据。

刘挚带队,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他们找到了陈三郎的同窗、朋友、邻居,了解当时的情况。

证据显示,陈三郎的叔叔们,确实对他进行了持续的精神压迫——

威胁要把他逐出家族,让他妻儿无家可归。

在村里散布谣言,说他忘恩负义、不孝不义。

断绝他的经济来源,不让他参加科举考试。

甚至派人监视他,不让他和外界接触。

这些行为,综合起来,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精神虐待。

苏明远把证据整理好,向刑部提起公诉。

刑部尚书看完卷宗,陷入了沉思。

苏大人,他说,这个案子,老夫理解你的用心。但有个问题——按照传统,家族内部的事,官府不便过多干涉。

可是他们逼死了人!

是的,但这涉及一个根本问题——公权力和私权力的界限在哪里?

什么意思?

家族,属于私领域,刑部尚书说,官府,属于公领域。两者的界限,一直都很模糊。

如果官府过多干预家族内部事务,可能会引起反弹,认为是侵犯私权。

但如果完全不管,又会导致家族权力过大,侵犯个人权利。

所以,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

确实,公权力和私权力的界限,是个复杂的问题。

那尚书觉得,这个案子该如何处理?

老夫建议,刑部尚书说,可以受理此案,但判决时要慎重。

不要过度强调对家族的惩罚,而是强调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这样,既能伸张正义,又不会引起太大的反弹。

苏明远点头多谢尚书指点。

案子正式开庭。

陈三郎的叔叔们,都被传唤到庭。

他们一开始还很嚣张,觉得官府不敢管家族内部的事。

但当看到苏明远列举的一条条证据时,脸色变了。

你们长期对陈三郎进行精神虐待,导致他不堪重负自杀,苏明远说,这已经构成了逼迫他人自杀罪。

我们没有!一个叔叔辩解,我们只是按照家族规矩,要求他为家族做事。这是天经地义的!

天经地义?苏明远反问,那我问你,家族有权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吗?

我们没有决定他的生死,是他自己选择自杀的!

但他为什么自杀?苏明远追问,是因为你们的压迫,让他走投无路!

我们……我们只是劝说……

劝说?苏明远拿出证据,你们威胁他,孤立他,断绝他的经济来源,监视他的行动。这叫劝说?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