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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9章 血缘之殇(第2页)

愿后来者,不再遇此困境。

看完遗书,苏明远眼眶湿润了。

一个有才华、有抱负的年轻人,就这样被宗族制度逼死了。

这是谁的错?

是陈三郎的错吗?他只是想追求自己的梦想。

是他叔叔们的错吗?他们也是按照宗族的规矩办事。

是宗族的错吗?宗族也是为了家族的利益。

似乎谁都没错,但结果却是一个生命的消逝。

这就是制度的问题。

一个不合理的制度,会让所有人都身不由己,都成为受害者。

苏明远决定,要追究陈三郎叔叔们的责任。

但刘挚提醒他大人,这个案子很难办。

为什么?

因为按照现在的法律,家族内部的事,官府一般不管,刘挚说,除非涉及人命案件。而陈三郎是自杀,不是他杀,法律上很难定罪。

可是他们逼死了人!

是的,但很难证明,刘挚说,他们可以说,只是劝说,没有强迫。至于陈三郎自杀,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这就是法律的盲区。

对于家族内部的压迫、胁迫,法律往往无能为力。

因为这些都生在私领域,不在法律的管辖范围内。

但苏明远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如果连这样明显的逼死人命都不追究,那法律还有什么用?

他决定,要改变这个现状。

他召集平冤所的所有人,讨论如何处理这个案子。

诸位,他说,这个案子,虽然在法律上有困难,但我们不能就这样放弃。

大人,您的意思是?

我们要扩大逼迫致死的定义,苏明远说,不只是身体上的暴力,精神上的压迫,如果导致了死亡,也应该追究责任。

可是这个很难界定,一个官吏说,什么程度算?劝说算不算?要求算不算?

这就需要我们详细调查,苏明远说,看他们到底做了什么。如果只是正常的劝说,那确实不算。但如果有威胁、恐吓、孤立等手段,就应该算。

即使算,也很难定罪,另一个官吏说,因为现有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那我们就推动法律修改,苏明远说,精神逼迫致死的罪名。

这个提议,很大胆,也很困难。

但苏明远决心要做。

不只是为了陈三郎,更是为了无数可能遭遇类似处境的人。

他开始起草一份关于限制宗族权力的法律草案。

草案的核心内容是

第一,宗族不得强迫族人从事违背其意愿的活动。

第二,宗族不得以血缘、恩情为由,要求族人做违法的事。

第三,宗族对族人的惩罚,不得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第四,族人如果认为受到宗族的不公对待,可以向官府申诉。

第五,如果宗族的行为导致族人死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这五条,每一条都是对宗族权力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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