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宇的大学同学。
我见过一次。
那次她来我们家吃饭,说是路过。
她看陈浩宇的眼神,我当时没在意。
可到现在,我已经没有在意的必要了。
“证据拿到了吗?”我问。
“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开房记录。一共九次。最早的一次是你们结婚第三个月。”
第三个月。
我们新婚第三个月。
那时候他每天给我买花。
那些花,可能是心虚的代价。
“婉清,你还好吗?”
“我很好。”
我确实很好。
没有心碎,没有崩溃。
只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终于不用再演了。
第二天,我去了姐姐的律所。
林婉柔律师事务所。
姐姐是这座城市最好的离婚律师之一。
她的办公桌上摆着一个文件夹,厚厚的。
“这是你的案子材料。”她推过来。
我翻开。
第一页:陈浩宇与苏雯的酒店开房记录。
九次。跨度从婚后第三个月到第十一个月。
第二页:转账记录。
累计转给苏雯四十七万。
第三页:聊天截图。
“宝贝明天出来吗?”
“想你了。”
“等我把钱弄到手我们就去三亚。”
把钱弄到手。
我嗤笑了一声。
什么钱?我的嫁妆?
姐姐在对面安静地看着我。
“你要哭就哭,这里没外人。”
“我不想哭。”
我合上文件夹。
“我想让他净身出户。”
姐姐推了推眼镜。
“根据目前的证据,婚内出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过错方是他。信托内的嫁妆跟他无关——这一点你做得非常好。房子付一百万是你的婚前财产,可以主张返还。房贷部分他还了十四期,大约九万多,可以分割。”
“付我要拿回来。”
“没问题。法院会支持。”